
我是一個愛情至上主義者,在老公沒房沒彩禮的情況下,我仍然對他一往情深,我覺得房子車子票子都是身外之物,只有愛情才是最珍貴的,是金錢買不來的。只有嫁給愛情,婚姻才能長久。
老公父母都是工薪族,我們結婚的時候,他妹妹讀大學。因為他們家供兩個大學生,手裡沒積蓄,還有幾萬元的債。所以,我們結婚只能選擇租房,彩禮一分沒有,結婚都沒辦典禮,就是雙方家長在一起吃個飯。
結婚之後,雖然我和老公租房住,搬家成為常態化,但是,老公對我好,我覺得很幸福。
然而,租房也有壞處,遇到無良房東,就悲催了。我懷孕之後,房東告訴我,每月要多交300元房租,我據理力爭,房東蠻不講理,我們就吵了起來,房東可能不知道我懷孕,把我推倒了,我差點流產。

媽媽心疼我,就拿出一輩子的積蓄30萬,老公貸款,買了一套80平多方米的電梯房。
我生娃之後,剛好公爹患癌,婆婆照顧公爹,不幫我帶娃,我一點意見沒有。
可是,公爹病故之後,婆婆去跳舞和搓麻將,我想讓婆婆帶娃,婆婆卻說,我需要放鬆一下,這我也能理解。
可是,公爹去世一年了,我想出去上班,娃沒人帶,找婆婆帶,婆婆居然說,誰生的誰帶,老人沒有義務幫兒女帶孩子,能生就能養,帶娃要是不拿帶娃費就是變相啃老!
我差點被她的話氣死,無奈,我辭職帶娃,經濟壓力只能老公一個人扛。幸虧我每天一邊帶娃一邊做微商,賺點奶粉錢,要不真的撐不去了!
小姑子大學畢業之後,因為找工作過於挑剔,至今沒有就業。她找工作,工資低的不去,福利待遇差的不去,工作環境不好的不去,離家遠的不去,每周只休一天的不去。現在大學生找工作本來就難,她這麼找下去,我看猴年都找不到。
沒有工作,婆婆3千退休金每月給她一半,她在家除了睡懶覺就是玩手機、網購。婆婆覺得這樣下去也不是事,勸找工作無果,就想早點把她嫁出去。
婆婆托親屬給小姑介紹男友,見面之後,和男方聊天,說自己適合做全職太太,結果男方說,我養不起你,我喜歡經濟獨立的女人。

因為小姑子相親屢屢失敗,眼看就要成為大齡剩女了,婆婆更著急了,逼我們去做放棄繼承權公證,要把她僅有的一套90平的房子(這房子是動遷房,我們結婚後這房子才下來,婆婆以前住平房)過戶到小姑子名下,說女方有房子相親成功率會高。
婆婆整天逼我們去做放棄財產繼承權公證,我真急眼了。
我對婆婆說:你的房子有我們一半,這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我們要是不去公證,你過戶過不了。話又說回來了,如果你把房子過戶到你女兒的名下,我兒子馬上改性,更不允許你隨便過來看孫子;你老了不能動的那天,我不會照顧你,我也不允許你兒子照顧你,讓你女兒照顧你吧!!
婆婆聽了,臉都白了,馬上變卦了,說,這事先放著,以後再說。
因為婆婆知道,小姑子一點都不成熟,連自己都照顧不好自己,還能指望她養老?還有,孫子改姓,她那麼傳統的女人,肯定不會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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