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沒有完全的平等,但我們都在不平等的世界裡追求著相對的公平,就好像我的婚姻。
我叫蘇梅,是家裡的獨生女,我們家的條件是中等偏上的了,當然這也是父母早年一直做生意的緣故,所以我從小就生活在他們的細心庇護下。

從我很小的時候,我就知道父母是我最親近的人,他們恨不得將最好的東西都給我。也因為我是家裡唯一一個孩子的緣故,他們將最好的資源教育都投入到我的身上,我也感激他們將我培養成了一個優秀的人。
從出生到高中畢業,我幾乎從沒有離開過他們身邊。甚至是到了中學時期很多同學都去了寄宿制的學校,但我也因為父母要求,依然是走讀,每日回家。
所以到了大學報志願的時候,我真的想離開父母出去看看。我們家在北方,因此我很想去看看南方的依山傍水,江南煙雨城。高考後的那個假期也是和父母溝通了好久,他們才終於答應了我。

大學的生活遠遠超出我的想像,理想與現實總是有差距的,這種差距不只體現在失望的地方,還有就是對一些人和事的意想不到,總之,我們享受我的大學生活。
也是在這四年的大學生活里,我遇到了那個"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的陳宇。
陳宇大我一屆,是上一屆學生會的文藝部部長,當初主持我們新生晚會的就是他。
後來在學生會招新時,我有幸被他們錄取,也就更近了一步對他的認識。
那個時候認識我的人都想像不到,我怎麼會主動去向一個人表白。其實我自己都想像不到,反正最後我是成功了,想來過程究竟如何似乎也沒那麼重要。而且特別幸運的是,陳宇和我都是來自同一個地方的人。
陳宇畢業時我剛剛升大四,那個時候他說他在這邊陪我一年,正好就當積累些工作經驗,等我畢業後我們一起回去。

算起來我們在一起了有四五年,才提出要結婚。那個時候我們雙方的父母都知道我們兩個從大學的時候就在一起了,所以對我們兩個之間的感情也沒有什麼質疑,就是看對方家裡的態度了。
我父母的意思是,家裡就我這一個孩子,肯定是想要把最好的都給我。後來他們跟我商量,說我結婚他們給我陪嫁一套房子。我開始的時候說不用,他們對我好的心我肯定理解,但房子畢竟還是大事。
後來我說我跟陳宇商量看看怎麼辦,可讓我沒有想到的是,那天我去找陳宇時,婆婆也在,我將家裡說要給我一套房子的事跟他們講。畢竟在我看來房子應該由男方家裡來買或者我我們一人付一半,總不好讓我父母來。
可不成想婆婆卻說:"小梅,那你看你們這個房子的房產證上,要不要把你和陳宇的名字都寫上?"
聽她這麼說我有些生氣,這是我父母全款給我買的房子,為我陪嫁的,即使我要了這套房子,也是婚前財產。後來我換了下語氣說了句話:
我說"這房子是我父母全款每個我的,寫陳宇的名字當然可以,只要您也出這房子的一半的錢。"
婆婆聽後,不再說話了。可能她心裡會不高興。可我還沒過門呢,怎麼能讓你現在就欺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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