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上大學的時候認識的,我們一直很恩愛,談了四年戀愛結婚,當時嫂子已經在婆婆家生活了兩年。
我們結婚三年了,我肚子還一直沒動靜,婆婆急壞了,於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大嫂身上,可大嫂連著兩胎都是女兒,婆婆氣壞了,大嫂在那裡哭。照我們那邊的說法,生兩個女兒還要繼續生,直到生下兒子為止。
於是婆婆嫂子跟我商量把這個小女兒給我們養,因為嫂子還要生,我們收養這個孩子嫂子和大哥的壓力會輕一些。我想著我和老公反正還沒有孩子,不如收養那個孩子吧!
就這樣我們收下了嫂子的小女兒,後來老公工作變動我們就去城裡生活了。後來嫂子如願終於生下了一個兒子,她生下兒子那一年還要給我一千塊錢,說千萬不要告訴孩子她的親生母親是誰。我笑著說不會告訴她的。
後來我和老公也沒有再要孩子,女兒很聽話也很懂事,我們把她親生女兒一樣對待。後來女兒考上研究生,現在在一家外企上班。要說我這女婿更厲害,家裡開著工廠,但他不想靠家裡,後來自己出來做生意,也做的很成功。
女兒結婚那天,嫂子哭著要來認親,說沒想到自己女兒這麼優秀,她後悔把孩子給我了。可她相認女兒就是想讓我女兒來幫她不爭氣的兒子,說她兒子需要房子彩禮,她覺得我女兒有錢想讓她來幫忙。
大家說我該給女兒說我不是她的親生母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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