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在一個地方工作的,也是因為這平常接觸的比較多,所以這時間一長,兩個人就慢慢的確定了關係,當時戀愛的時候,兩個人也是一窮二白的,最大的心愿,也就是能夠買到一個房子,這些年也就是在為了房子在不停的奮鬥。
可是在大城市打工,不管你事如何的努力,到最後都是買不起房子的,我和他一直都蝸居在一個面積狹小的地方,後來也是無意間發現自己懷孕了,他就說要娶我,當時我就跟著他回去了,第一次見面他媽就給了我6666的紅包,當時我也是特別的高興。後來結婚的時候,婆家也是給了99999的彩禮,也不算少,婚禮進行的也是比較的順利。
在我們那邊,一般來說婚禮上的彩禮,就是一個形式,婆家給了彩禮多少,娘家就給還過去多少的陪嫁,這早就成了習慣了,當時我娘家媽媽就說,到時候給我陪嫁十萬,我和老公都計劃好了,這加上我們那麼多年的積蓄,娘家給十萬的陪嫁,再加上到時候的禮錢,也差不多能夠買房子了,就連房子我們都看好了,可是沒有想到的是,當我們去交錢的時候,我卻發現我卡裡面居然只有三千塊錢,這我媽說好的給我十萬的陪嫁,結果一看卡里就只有三千塊錢,這我立刻就愣在那裡了,趕緊就給我媽打電話,我媽說裡面確實就是十萬,沒錯呀,可是我看了看裡面卻只有三千,這卡的密碼老公也是知道的,我就問他是不是取走了,老公就說,裡面的錢,婆婆給拿走了。那一瞬間我就氣得不行,給婆婆打電話,婆婆就說,彩禮是她給的,這陪嫁也應該給她,你們說,這哪有這樣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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