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同親哥哥入室殺戮情人原配,她曾最反感女人當 " 小三 "…】
" 帶犯法嫌疑人上庭!"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敲動法槌。這是一次公開開庭公訴案。犯法嫌疑人王麗,未婚、貌美、現年 30 歲,與大她 15 歲的男上司劉明產生婚外情。她當第三者約 3 年,最後損失理智,於一個凌晨在劉明家中設伏,殘暴殺戮對方妻子張紅。
同時,被傳到庭的犯法嫌疑人,還有她哥哥——他從老家趕來重慶,與妹妹共案殺人。
從踏入法庭大門到站定面向法官,王麗不時回望旁聽席上的母親,相顧流淚。母親刻意壓制著哭腔,她心碎,兒女年幼時,她與丈夫離婚,獨自帶大他們;現在,兒女卻涉嫌殺人,雙雙上庭。當庭宣判,王麗判逝世刑,其哥哥判逝世緩。
兩人初識
她曾很反感女人當小三
日前,記者懂得到,犯法嫌疑人王麗,安徽人,畢業於我市主城一所高校金融專業,從她的微信自拍照看,她不僅貌美,且充斥活氣。男上司叫劉明,原北部新區一家小額信貸公司引導。2012 年 10 月,她入職時,劉明是她的上司。當時,她 27 歲,劉明 42 歲。大學畢業後,王麗曾在沙坪壩區一家小額信貸公司工作過 2 年。由於是熟手,來到劉明的公司後,她擔負運銷部副經理,劉明是運銷部經理。
由於王麗目前受羈押,記者無法零距離採訪她。不過,她遇到劉明後的心路過程,卻並非無人知曉。

犯法嫌疑人王麗(化名)
她和他在工作中交集頻繁,慢慢地,彼此認為很合得來。在她的記憶里,他社會經歷豐碩,金融專業程度卻不高。她則正好相反,所以兩人形成互補,十分默契。
默契悄悄越界了。2013 年 4 月,劉明問王麗,如何對待他在她心中的地位?她知道,這是戀愛的暗示。當月底,曾經很反感女人當第三者的她,又一起跟劉明聊天,這次,他們聊了很多。她沒料到的,劉明不知哪來的膽量,吻了她。她更沒料到,自己回應了親吻。

曾經,她很反感當小三
然而,最終,她還是明白告知劉明,自己不願當小三。這讓他認為失落、為難。
疲於奔命
每天先後接兩個女人下班
據說,男女親吻發生化學反響的時光因人而異。劉明對這個時光無法預知,因為至少當天沒等來這種化學反響。
但是,他自己也說不明確為什麼,從第二天起,他對王麗的關懷照料次數更多了,也重視質量了。8 月 7 日,反響終於來了。當天,劉明帶王麗逛了巴濱路,戀愛關係肯定。她以為自己遇上了愛情。
有句話說,戀愛中的女人智商為零。她忘了她眼中的 " 戀愛 ",在世人眼裡,就是當了第三者。
有了婚外戀情的劉明仿佛換了一個人,回家後都忍不住給王麗發信息。
劉明的妻子叫張紅,比他大 1 歲。據知情人對記者轉述,張紅被害前,劉明的生涯軌跡是這樣的。
工作日,凌晨 7 時前,他從南岸區的家出門,給妻子的說法是,出門早一些,避免早高峰堵車。
7 時 15 分左右,他把妻子送到了九龍坡區石橋鋪鄰近的曾經居住的家,這裡離她工作地點近,可休息到 8 時左右,再去旁邊單位上班。
送走老婆,他立即開車到謝家灣,從一幢小區樓里把王麗接上車,駛往王麗在江北區江北嘴的公司上班(此時王麗已分開劉明的公司)。這時,通常在晨 7 時 50 分左右。
王麗跟妻子的待遇不一樣,他會跟王麗呆一會兒,然後才開車往兩江新區的公司去上班。
中午,劉明會開車到江北嘴的王麗公司鄰近,與王麗共進午餐。之後,他和她會去江邊漫步。然後,他再開車回公司上班。

肯定關係後,兩人在江北嘴約會
下午 5 時,劉明下班了,接的第一個女人是王麗,送其回到謝家灣家中。然後,他開車去鵝公岩橋頭,把妻子接回家。有時,他晚到,老婆則自己乘公交車過橋,然後步行回家。
猖狂的愛
請求對方手機一直接通
為了一直陪同劉明,王麗請求對方的手機一直開著,就算下班回家也仍然如此。這樣,她就能聽到他在家裡跟張紅說過啥話,有沒有不開心等。
前天,記者得到一份威望紙質材質,它記載著王麗自以為的戀愛感想。
" 從肯定戀愛關係開端,我心裡就很有負罪感。我們倆人一直就處於一種很糾結的狀況,我認為我們還是不該在一起,但是我們又始終無法離開。"
" 他也曾經提出想要離婚和我在一起,但我說,我不想給大家造成損害。後來,我們的想法是,他離不離婚不是最主要的,只要他受到的約束更少,我們能夠少去誘騙就好,我指的是誘騙就是誘騙他老婆。只要我和他最終能夠在一起就好,在一起的情勢並不必定就是要和我結婚。"
2014 年 2 月,張紅察覺到丈夫和王麗長達半年的畸戀。此後,她和王麗數次打電話和發簡訊,每次都不歡而散,罵聲不是在電話這頭響起,就是電話那頭傳來。
不久,王麗分開原公司,在江北區一家投資公司入職。她在新公司約 1 個月後,終於跟劉明睡在了同張床上。
對張紅來說,拴住丈夫的心,同時還得把王麗堵在門外,本質就是一場婚姻守衛戰。
2014 年夏天,張紅用老公的手機給王麗發簡訊,自我介紹後,提出想跟王麗會晤。王麗當然不幹。
過了不久,張紅打來電話,訊問王麗跟丈夫是不是有戀愛關係,同樣被否定。電話中張紅說看了老公的手機,有她與丈夫的通話等信息。王麗說,只是一般同事關係罷了。
引導來電
兩人機密接洽被揭露
艾女士是張紅中至高中的要好同窗,至張紅被害前,她與張紅有數次面對面傾聽她訴苦婚姻危機。她們是走心的朋友。
她說,張紅和劉明均是二婚。離異後,她與同樣離異的劉明組合成家庭。兩人再婚後,夫妻關係一直很好,很多同窗都愛慕張紅。
劉明本來是做消防器材的,生意做得不錯。後來,劉明辭職到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在這裡,他遇到了王麗。
她說,張紅性情比擬平和,但如果以為是對的事,張紅就很容易較真,如果對方不妥協還極易發火。後來,張紅曉得劉明在外面有了一個女人,就經常看劉明的電話和簡訊。看了劉明與王麗的通話記載與簡訊後,就會跟他吵架。到後來,劉明回家前,會把一些通話記載和簡訊刪掉。張紅有時看到劉明手機沒有通話記載與簡訊,也要跟他吵架。
去年一月初的一天,劉明的引導找他,卻撥不進電話,遂打電話給張紅,問老公手機是咋回事?張紅這才發明,老公與王麗一直處彼此通話中,非常朝氣,抓過電話就跟王麗大吵起來,甚至升級成辱罵。

兩人的機密接洽終於被張紅(化名)發明
電話掛斷後,氣極的王麗想打張紅的電話,卻發明自己竟沒有對方的電話號碼。細想驚出一身冷汗,本來,張紅一直都在用老公的手機跟她接洽。
戰局變成這樣,王麗被置於明處,隨時可能遭遇到任何一個方面來的攻擊,對手在哪裡卻無法知道。
在簡訊和通話,張紅說王麗是爛女人,是為錢才跟老公在一起;還說她很有心計,很賤,應當滾出重慶;還說她沒教養,不知廉恥。

兩個女人在電話里交鋒
愛火焚身
小三攜親兄入室殺原配
王麗疲於招架,且戰且退,同時還得自我療傷:我完整是因為情感和他在一起,不圖財;我沒騷擾過他們婚姻,僅在平時見一兩面,更沒有怎麼住在一起;我認為很委屈,我只是愛好他 ……


王麗(化名)指認犯法現場
王麗遇到劉明,談了有生以來第一次戀愛。她跟劉明在一起,有個念想一直很強烈,即等她和劉明都老了,說不必定可以在一起。這是她唯一的念想。但是,張紅常把劉明說得一文不值,這讓她很難受。
由此,她的思維也變得恐怖起來,尤其是她在電話那頭,每次聽到張紅凌辱她的愛情,心就很痛。痛到極點時,她曾兩次想到過自殺。好不容易從自殺情感中走出來,腦海里不時又蹦出凌辱愛情的那些字句。她曾告知他老家的哥哥,說,她受不了張紅的罵和鬧。
按她的說法,她發生了報仇想法,想用自己的命換張紅的命。她給哥哥打電話,慌稱張紅叫人把她強姦了,當哥哥的自然趕來得為妹妹出頭。至案發被押,哥哥才知道妹妹隱瞞了本相。
去年 1 月 20 日晨,張紅剛進家門時,王麗與從老家趕來的哥哥,突然現身,用鐵錘對張紅進行了殘暴殺戮,還捏造了劫財現場。
她眼中的他
他眼中的她
" 你依然還是選擇不要我 "
" 我全部人都要瘋了!" 劉明跟知情人講述自己目前的生涯狀況,完整是一團亂麻。
提及王麗,他這樣跟警方說。
首先,王麗經濟條件不錯,年薪十萬左右,還不包含獎金和提成,並且炒股也賺了些錢。
其次,王麗從來沒自動向他要過錢,在一起後送給她最貴的禮是一部蘋果 5s 手機。其他的,都是些不值錢的小禮物。
他認為,王麗跟他" 在一起為就是為了開心 ",從沒有向他提過火的請求。
2014 年七八月,劉明的父母知道了他的婚外不正當男女關係後,很意外也極力反對。同時,兩位老人把這事告知了兒媳的父母。
張紅面對父母訊問說,發明丈夫在 1 年前就在外面有了小三,丈夫自己也承認這事。
她還說,這事在丈夫公司是公開的;她工作的單位,僅限熟習的幾個朋友知道此事。
她彌補,丈夫一直請求離婚,她斟酌到兒子正讀書,須要好的家庭氣氛,遂在父母面前表示得家庭協調。


劉明(化名)給張紅(化名)父母的悔悟書
王麗的代理律師表現,現在他的當事人對這段情感非常懊悔,見她的時候,她經常會嗚咽。
" 一開端,她是非常保護劉明的,以為她倆之間是純粹的愛情,為了這份情感,逝世刑也無所謂,審查時從來沒有提過對方一句不利的話,直到她在公安局看到一篇有關她的報道,裡面把她和劉明的來往說成了王麗單方面的糾纏,其中還有些是只有他和她才知道的相處細節,深感背叛的她,這才領悟到她和劉明所謂的愛情都是騙人的。"律師說。
律師表現,目前代理人已提出上訴:劉明經常向他轉達他老婆說自己的壞話,以引起她和張紅之間的牴觸,案發前劉明向自己供給了他家鑰匙、具體地址和他老婆的作息時光,還曾向她的帳戶上轉過 10 萬塊錢。案發當天他們曾在江北嘴老處所見過面,王麗問是否要回去看看能不能救回來,得到了劉明否認的答案。
(為掩護當事人隱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編纂:塗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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