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10幾個女仔舊同事聚會,傾下傾下擇偶條件,大家得出一個男友或老公關於擁有物業的結論,大家可以參考下:
先不計是否靚仔和年紀
第一位:城中富豪(這個不用解釋了)
第二位:有一層已 full pay自住樓再加一層以上已 full pay 收租樓(嫁到這個老公可以話衣食無憂)
第三位:有一層已 full pay 自住樓 (這個已經解決了住屋問題,層樓是否升值無乜影響,因為要住所以無得變成可動用資產,開心的是搵幾多可以用幾多,財務自由)
第四位:公屋戶主(這個與對上一個差不多,不用為住屋煩惱,收入可以全數支配,財務自由)
第五位:公司津貼租樓男人(這個與對上一個差亦不多,不用為住屋煩惱,收入可以全數支配,財務自由,但是有機會因工作無了而產生住屋問題)
第六位:與家人同住公屋的公屋仔(雖然現在要與家人同住解決了住屋問題,但是要用時間申請分戶,財務自由)

第七位:與家人同住私樓的獨子(這個都可以解決住屋問題,有機會等兩老歸西後唔使煩)
第八位:供緊樓的男人(雖然話已經買了樓,但是嫁了這些男人,佢一定會叫你夾份一齊供,或者叫你分擔家庭支出,總之一定係女人身上攞錢,這種男人根本唔係娶老婆返嚟呵護,而係搵條水魚返嚟供樓,而且一個屈尾十變成負資產仲大件事,分分鐘叫埋你一齊燒炭,這種男人大部份姊妹都話唔會考慮)
第九位:與家人同住私樓的有兄弟姊妹的男人(是長子還好,唔係就等同於廢物一樣)
這個純粹我們十幾個30歲樓下女子的意見,不喜勿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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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留言:
岩岩先由第九位同廢物一樣既男人升到上第八位,
怪唔知溝唔到女,早知唔做野公屋綜援榮升第四位啦。
即係話搵老婆要搵31歲或以上既先識踏實,30歲以下既女人都係妙想天開,唔識計數。
咁低息,有ML戶口,都要 full pay,咁我不如留返個錢係身,做其他投資仲好。
【同有錢仔出街真係唔同D,D公屋仔真係無得比】
上年係FD搭FD既chrismas party到有個男仔想識我,
二十幾歲, 個樣一D都吾靚仔但係聽講話係某公司太子爺,
所以我都俾咗電話佢, 一直有keep contact ,
佢約過我幾次出街 ,但我果時仲有男朋友所以無出到,
只係得閒flirt下佢咁 , 直到上個月同男朋友分咗手我先應承佢出去食晚飯 ,
一出去就覺得同其他男仔出街好吾同 , 我係第一次可以出街做咁多野但一個錢都唔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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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日一落樓下佢就揸咗架靚車黎接我,
之後就車咗我遊一陣車河 ,傾下計, 再去酒店到食海鮮buffet ,
食到飽飽再去蘭桂芳飲野 , 我係咁飲酒, 不
過佢為咗車我番屋企所以無飲酒 , 好窩心, 果晚就去咗佢屋企訓....
諗番起之前果個男朋友又冇車又冇樓, 出去食飯又嫌貴,仲要住公屋, 真係waste my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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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很早已有為低收入居民設置出租房屋,初期多由志願團體提供,例如於1948年成立的香港房屋協會及於1950年成立的香港模範屋宇會,香港政府只是提供土地。1954年,開始大量興建徙置區,於1960年代,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推出廉租屋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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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為了配合十年建屋計劃,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並且取代了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徙置事務處則重組成為房屋署。香港房屋委員會接收了17座政府廉租屋邨、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的10座廉租屋邨和所有徙置大廈,合稱為公共屋邨,由房屋署統一負責管理及規劃。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76/node131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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