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設老公同老婆已經冇性生活。
老婆喺老公內褲塗上HPV病毒。
老公喺男人冇事。
同佢搞嘅二奶因為感染HPV病毒引致子宮頸癌。
鼓勵老公多搵二奶但要求每次要付1200,
經濟封鎖老公,拒絕離婚,
迫到老公走投無路向二奶借錢,
如果二奶肯借就搞到佢哋山窮水盡。
要老公朋友帶佢同鼓勵佢去嫖妓,
多放隨處放啲性-感女相同埋一樓一廣告,
等佢患性癮,染性病傳染比個二奶一齊死。
離婚,但係離婚前用各種方法鼓勵老公賭,令佢染上賭癮,累死個二奶。
用中藥湯將老公去勢,之後離婚。
買堆SM性愛雜誌,等老公染上SM癮。慢慢玩折磨個二奶。
喺食物中落大量油糖,畀隻身體五勞七傷嘅肥豬個二奶,等佢畀醫藥費畀死佢。
呢啲方法有冇一啲係非法,邊啲係合法㗎?
有網友話我好陰毒。。
唔通要接個二奶入屋當佢妹妹看待?
睇古裝片咩?
現實嚟,人梗係想報復,慢慢折磨佢哋,咁先可以move on㗎嘛。
唔係時時諗住佢哋可能過得好,
咁個人會抑鬱㗎。
只要合法就得啦。
宜家對老公冇感覺,純粹憎恨二奶。
所以先會任由老公死。
只要知道二奶痛苦,就可以安心過生活。
如果唔係,心入面始終有條刺。
只要合法同唔傷害自己咁做乜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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