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做過服務業嗎?久站只能算是家常便飯...稍微有良心一點的老闆會讓員工穿深色球鞋,機車一點的會要你打赤腳站一點。最慘的就是穿高跟鞋了....
加拿大亞伯達女子賈文斯(Nicola Gavins)上周在臉書發文,為在餐廳上班的好姊妹抱不平,照片可見她朋友穿了一天高跟鞋腳趾染血,隔天仍要穿高跟鞋繼續上班。
賈文斯的朋友在Joey Jasper上班受訓,並按公司規定穿高跟鞋上班。穿了一天尖頭高跟鞋走動數小時,下班時,她雙腳劇痛,脫鞋一看驚呆惹!她腳指甲已經摩擦到流血,染紅了整雙襪子...
但其值班經理看到她換成平底鞋,竟然還罵她,要求她明天仍得穿高跟鞋上班。(除非有醫生證明)
女員工被要求自費30美元(約1411台幣)買制服,但男員工只需自行購買黑色衣服上班即可。女員工認為餐廳對待男女員工不公平,有違勞工法例,決定採取法律行動。
店方回應事件時強調公司只要求員工穿上防滑厚底黑鞋上班,從沒規訂女員工鞋跟高度,更建議她們不要穿上超過兩吋半以上高跟鞋。記者查閱餐廳員工手冊,卻見到「女員工雙鞋鞋跟高一至三吋」要求。
為朋友打抱不平的賈文斯
未免也太不人道了吧 !!!!!!
3吋高跟鞋大約是7.62 公分...
想逼死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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