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身邊, 總有一兩個人,有很遠大的志向, 說自己將來要賺很多錢。 但是很多時候, 看一個人,將來能不能賺到錢, 不是看他說什麼, 更要看這個人怎麼做的。 但是很多時候, 不是說一個人努力了、方法對了就能賺到錢, 而且還和這3個方面有密切關係。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
雖然說,愛好這個事,本身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但是,如果結合起一個人的志向來看,
那麼就真有大問題。
一個人想考證,可他的愛好,是釣魚,
每天花好幾個小時去釣魚,這有點不合適。
一個人想賺錢,可他愛好打牌、打麻將。
要知道,打牌打麻將,其實就是賭博,
賭博本身就是十賭九輸,
賭的越多,越是輸的越多,
一個人要是想賺錢,可是卻很喜歡賭博,
自然是賺不到錢的。
一個能賺到錢的人,也有自己的愛好,
但是對於這個愛好,是有度的。
更重要的是,這個人對於愛好,
並不單純是放鬆自己,
更有提升自己、深度思考的因素在其中。

有句話大家都聽過,叫人以類聚,物以群分。
國外有個調查非常有名,
說,想看到一個人的收入如何,
其實你只需要去看和他關係最好的五個人的平均收入就夠了。
如果說,一個人,
他身邊的人都是月薪4000多的,
如果他不改變身邊的圈子,
就算他再努力,也未必會有很大的改變。
圈子決定論,不是沒有道理的。
一個人他周圍的人,都是比他強的人,
那麼,這種環境之下,會促使他去進步。
更重要的是資訊、機會的交流,
這才是一個人由平庸轉向接觸的關鍵點。
和自己水準一般的人,是很難獲得這些的。
很可惜,成年人知道這個道理,
但是自己不做,反而讓自己的孩子,
不要和學習差的孩子玩,多和學習好的孩子玩。
一個將來能賺到錢的人,
他現在的朋友圈以及平時接觸的人,
比他強的人會多很多,
因為他們知道,
多和強者接觸,自己也會變強。

曾經李嘉誠跟自己的兒子說過,
如果我們李家和別人做生意,
我們能賺七分利,但是我們只拿六分,
多給一分給別人,這樣生意才能做的長久。
其實這就是共贏。
其實,不管是做人還是做事,
讓別人獲得實惠,這個關係才能夠真正持續下去。
恰恰有的人,總想著好處占盡,
一點好處和利益都不留點給別人。
最後的結果就是只有一次可以合作,
以後再想合作那就不可能了。
以前我去一個飯店吃飯,老闆我認識,
那天,我點了一條魚,聞著有點怪味,
和老闆說了。
可是老闆說,這魚就是這樣的,沒問題,於是我信了他。
菜做好,這魚吃著就是臭的(不是臭鱖魚),他還說沒問題。
我下定決心,以後 再也不到他那裡吃飯了。
後來才知道,原來他生意不好,
為了節約成本,不想虧錢,於是就各種方式降低成本。
於是壞了的菜依然拿出來做。
就是通過損害顧客的利益來維護他自己的利益。
他得逞了一次,但是卻沒有第二次了,
生意自然是越來越差。
一個像想賺錢,要麼就是賺大錢,
不過可能性非常渺茫。
要麼就是持續的賺錢來累積,
這是也絕大多數人的路。
而這就建立在人與人長久的合作的基礎上。
要是一個人,都不願意讓別人多賺點,多一點好處
總想自己好處都占了,
或許他也能賺到點錢,
但是絕對不會多,更不可能長久。

一個人能不能賺錢,
不光是看能力,也不光看機會。
同時也看這個人性格、品行、圈子如何。
你還真以為,光努力就行可以賺到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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