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狀告小學語文課本有缺陷 導致學生學不好作文

生命之光| 2016-01-11| 檢舉

教師狀告小學語文課本有缺陷 導致學生學不好作文

中新網鄭州1月7日電(記者 門傑丹)鄭州教師彭幫懷狀告蘇教版小學語文教材有缺陷一案6日下午在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現場,因被告提出異議,法庭宣布延期審理。

10年來不斷為教材挑錯的彭幫懷,2015年8月再次亮劍,指出由江蘇鳳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發行的小學語文教科書(簡稱蘇教版)存在缺陷,達不到國家標準,導致學生學不好作文,遂向法院提交訴狀。

4個月後,2016年1月6日下午,案件開庭審理。法庭現場,彭幫懷提交了3份新證據,力證蘇教版小學語文教材的瑕疵:書脊2015年修訂本;修訂版三年級下冊3篇新增文章;教育部信息公開申請告知書。同時,增加了新的訴訟請求:要求對所購教材退一賠三,責令召回使用範圍內的該出版物,並要求判決被告賠禮道歉。

作為被告之一的江蘇鳳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方也當庭提交了兩項新證:教育部2014年和2015年關於中小學教材的使用通知。通知中指出,語文教材尚未完成全套教材的編寫審定,仍沿用原出版社出版教材。同時,對原告增加的訴訟請求提出異議,提請法庭延期審理。

法庭採納被告意見,開庭十幾分鐘便休庭,之後宣布延期審理。

「我9月份申請教育部信息公開,10月份收到了回復,其中明確指出,目前教育部正組織對義務教育課程標準《語文》教材進行修訂審查,教材正在審查中,各版本教材尚未審定,因此尚無教材修訂本審定的有關文件。」彭幫懷說:「收到回復後,我大吃一驚,就是說修改的內容沒有經過教育部審定,就讓學生使用!」

彭幫懷介紹說,教材應該先審定,再使用。沒有審定的東西就強制大家學習,危害是非常大的,嚴重違反國家中小學教材管理審定辦法。被告拿出的新證據,說是沿用以前的教材,實際上所發行教材與原教材相比,有很多內容進行了修改,是未經審定的修訂本。

對此,記者問詢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工作人員說明稱:教材編寫、修訂後,審定合格才能給學生使用,這些都有相關文件規定;如果違反規定,出現錯誤,應該立即整改,向使用教材者發勘誤表,消除影響。

《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編寫教材事先須經有關教材管理部門核准;完成編寫的教材須經教材審定機構審定後才能在中小學使用。違反本辦法,擅自進行教材試驗,或未經審定通過,擅自擴大教材試驗範圍者,視情節輕重和所造成的影響,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責令停止試驗或禁止使用等處罰,並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接下來就等待再次開庭吧,但我信心滿滿。」彭幫懷說,教育部的回覆讓自己底氣十足。

像這樣為教材糾錯,對彭幫懷來說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06年,他就為蘇教版語文教材挑出60多處標點符號錯誤。之後,又為人民教育出版社的語文教材糾錯。9年間的糾錯行為,有的有判決,有的法院不予受理,僅僅是投訴。

2013年,彭幫懷以人教版初中七年級上冊語文課本中有多處錯誤為由,將出版社和新華書店告上法庭,隨後出版社在官方網站發出致歉信,並向使用該教材的學校發行「勘誤表」改正其中6處錯誤,鑒於出版社的態度和做法,彭幫懷最後撤訴。此事曾引起廣泛關注。

在彭幫懷看來,獲勝與否自己無法左右,只是想盡一名教師的責任。

「我還會一如既往地把教材糾錯進行到底,只要發現教材上面有錯誤,作為教師的底線被挑戰,那麼就請法院裁判,到底是教材出問題,還是我的認識錯誤。如果是教材出問題,希望有關部門儘快澄清糾正,如果是我認識錯了,我願意立即改正。」彭幫懷表示。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65/node83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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