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這樣的幼兒教師,園長、家長、寶寶都喜歡!

1、熱愛幼兒,並給幼兒以關注

每個幼兒都渴望能得到我們的愛與關注。幼兒喜歡我們,那是因為我們滿足了幼兒的被人愛與關注的需要。在我們的調查中發現,幼兒喜歡我們老師,那是因為:

「我住院時,她去看我」

「她打電話叫我媽媽來接我」

「她給我梳頭打辮子」

「她常摸我的頭」

「她說她喜歡我」

「她上課看著我笑」

我們的行為,有些是有意的,有些是無意的,但在幼兒的眼裡卻是對他們的關注和愛。我們要想得到幼兒的愛戴,那我們就應該經常對幼兒表示我們對他們的愛與關注。

2、善於肯定

善於肯定,不單是指我們要善於表揚幼兒,更是指我們要創造機會,讓幼兒在教育活動中獲得成功的經驗,讓其在活動中,自我肯定。

幼兒喜歡某項教育活動,主要是因為他們的才能、他們的努力得到了老師的肯定:

「我喜歡跳舞,因為老師說,我跳舞跳得好。」

「我喜歡畫畫,因為老師說,我畫得好,還獎給我兩朵小紅花。」

「我喜歡做手工,老師說我手巧。」

「我喜歡跑步,因為跑得快,比賽總得第一」

幼兒健康成長需要成功經驗,哪怕是一點滴的成功,也會對幼兒的成長起巨大的促進作用,我們應該創造機會讓每個幼兒都經常有機會獲得成功的經驗,這對培養他們的學習習慣、生活興趣,培養他們自信心是十分有益的。千萬不可從幼兒期開始就使幼兒成為「失敗者」。

3、樂於與幼兒一起遊玩、交往

幼兒是好交往的,幼兒又特別喜歡和教師交往。與教師交往,不僅能滿足幼兒的交往需要,而且還能滿足幼兒的自尊及榮譽需要:

「我喜歡『藏鈴鐺遊戲』,因為可以跟老師一起玩。」

「我喜歡抓『星星遊戲』,因為會有老師來抓我們。」

「我喜歡莫老師,因為她經常和我一起去倒垃圾。」

「我喜歡你們新老師,因為你們新老師跟我玩。」

「我喜歡蒙老師,因為我們出去散步時她總是牽著我手。」

4、給幼兒以表現的機會

幼兒是好表現的。因此特別喜歡那些、能給其以表現機會的老師或教育活動。如,有的幼兒說:

「我喜歡寧老師,因為她經常提問我。」

「我喜歡畫畫,畫完後,可以把自己的畫貼在教室。」

「我喜歡聽故事,因為李老師講完故事後總讓我站起來講。」

「我喜歡張老師,因為她說我嗓子好可以站出來指揮,打拍子。」

「我喜歡『藏鈴鐺遊戲』,因為找不到鈴鐺可以站出來唱歌。」

(在我們遊戲的設計中,它的原意是「『找不到』鈴鐺挨站出來唱歌」;可是幼兒的想法和我們的想法卻完全不一樣,在他們的思維里,「『找不到』鈴鐺可以站出來唱歌」,這一點是很值得我們幼兒教師注意的。)

作為教師應努力創造機會,讓每個幼兒都有表現自我的機會,進而使得幼兒更加喜歡我們幼兒園所組織的各項教育活動。

5、溫柔地對待幼兒

幼兒的心靈是脆弱的,他們需要我們細心地呵護。許多幼兒說:

「我喜歡黃老師,因為她不凶,不大聲對我說話,不罰我。」

「我不喜歡周老師,因為我已經不想吃了,她還叫我站在面前吃。」

「我喜歡韋老師,因為她提問題,我答不出來,她就叫我坐下。」

一個有魅力的幼兒教師,應該是既了解幼兒心理需要,又善於滿足幼兒心理需要的人。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65/node141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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