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師是職業,不是人。老師是人,不是職業。
二、教師是以教書為職業的人,是以此謀生的人,沒有多麼高尚,他的存在是強制性的。而老師則是對人而言有傳道授業解惑的人,不僅僅於職業內,或許只是是身邊一位毫不起眼的普通人,老師是個人選擇的,這些人才高尚。不是說你分到我班裡來你就得尊敬我,值不值得尊敬還得看你怎麼做。
三、教師是一種職業,農民也是一種職業。職業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沒有所謂崇高神聖的職業與卑微的職業。只有人才有高低貴賤。向所有為社會貢獻正能量的勞動者致敬!
三人行必有我師,這就是老師,任何一處比自已強的人都是老師。教師是專業的教學生的人;
四、語體色彩
"老師"多用於口語,"教師"多用於書面語。如當面向人介紹"這是我的老師",滿含親切敬重之感,而不說"這是我的教師"。"向廣大教師致以節日的問候",用於報章或大型公眾場合,莊重得體,而若換做" 向廣大老師致以節日的問候",則會因"老師"二字的口語色彩而有失莊重。「教師節」「民辦教師」「家庭教師」等短語裡的「教師」換成「老師」有失莊重。
稱呼語中,一般不用「教師」,而是使用「老師」。
五、語義範圍
"老師"一詞出現較早,語義寬泛。可稱代傳授本領、技能的人或在某方面有專長值得學習的人。"教師"是後起之詞,語義單一,僅指擔任教學工作的專門人員。日常生活中,如某人並非從事教學工作,但在某方面懂得多,能給人以指導,為表敬重之意,稱之為"老師"也是可以的,例如,「趙忠祥老師」; 但若稱他為"教師",就既不准確,也不恰當了。
六、句法功能
"老師"是一種稱謂,"教師"是一種職業,不同的語義內涵使二者的句法功能有別。作為稱謂的"老師",與"同志""師傅"等表稱謂的詞語一樣,可組成"姓氏或姓名+稱謂"的偏正式結構,如"張同志""馬師傅""劉老師""劉德偉老師"等;而"教師"作為一種職業,同"農民""工人"等表職業詞語的句法功能相同,不能採用"姓氏或姓名+職業"的方式來表示,如"張農民""馬工人"等,不合語言規範,給人以不倫不類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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