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法修法焦點:幼兒園大班是否該配置幼教師?

J.Y.LEE| 2016-07-31| 檢舉

以提升台灣幼教整體品質為訴求的幼托整合政策,卻在上路二年半之後,遭遇首波重大衝擊。多位立委連署提案修改《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主張廢除五歲大班要配置一名幼教師的規定,以及不具教保人員資格的才藝老師可以進班教學。

以提升台灣幼教整體品質為訴求的幼托整合政策,卻在上路二年半之後,遭遇首波重大衝擊。多位立委連署提案修改《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主張廢除五歲大班要配置一名幼教師的規定,以及不具教保人員資格的才藝老師可以進班教學。

修法行動引起部份私幼業者以及幼教學界的激烈辯論,5/29立法院進行修法審查,代表不同立場的兩造團體也分別在網路上發動連署,捍衛自己的立場。

統整不分科 學習主權還給孩子

台北市立大學幼兒教育系副教授幸曼玲請家長們思考「什麼是幼教?」幼教應該是「全人的教育」,要教會孩子成為一個人的素養,不是塞國語、數學、英文等學科知識給孩子。現場教師要有能力自編教材、觀察孩子,以統整不分科的方式教學,將學習的主權還給孩子。

要求刪除大班幼教師規範的部分私幼業者及教保團體則主張,規定幼教師才能教大班,並沒有考慮到教保員及私幼的生存權益。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會長施文仁曾指出,教育部要求園所凍漲學費,而許多從托兒所改制的幼兒園,確實遇到經營的難處,法令的要求導致園所的成本增加,要送教保員進修,政府卻沒有考慮到教保員的工時已經很長,還要在假日補修學分。政府對私立園所也沒有任何補助,私立園所該如何經營下去?新法傷害了現有教保員的生存權益,若造成私立園所走不下去,對家長及幼兒也沒有好處。

許多國外的研究都顯示,結構性因素是幼教品質能否提升的關鍵基礎,台灣的幼教環境要提升、產業要升級,才能為孩子建構一個「全人發展」的環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謝國清認為,12年國教的精神也是教育向下延伸至5歲,這個年齡的孩子進入「教育」階段,幼教整體環境必須往前走,站在家長的立場,當然會合理期待幼兒園的師資及課程標準的要求有一定的門檻。

影響幼教品質最關鍵的因素是「人」,在產業升級的前提下,幼兒園的教師必須配備專業的教學及課程設計、發展能力,目前法令規範,5歲以下班級只要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帶班、教學即可,如果大班再沒有幼教師,全園所形同沒有「老師」的存在。學界團體認為,每個行業都有其專業認定的標準,醫師需有執照,甚至針對兒童,都要有專門的小兒分科,而為什麼幼兒園的老師不需要証照。

幼教師的培育走的是現行的師培系統,新竹教育大學幼教系系主任許玉齡表示,大專院校幼教系及幼保系畢業,就具備教保員資格,而要成為幼教師,必須至教育部核定的院校系所,修習至少16個學分的幼教學程,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同時至現場實習6個月,才能取得教師証,成為合格教師。

教育部同意放寬落日條款期限

在立院審查會中,教育部長蔣偉寧重申教育部堅持幼兒園五歲大班需要有一名幼教師的立場,但同意放寬落日條款的期限,現有園所若沒有幼教師的人力,原本法令提供了5年寬限期,園所可送教保人員去進修,但寬限期現在可延長至8年至108年。

國民黨立委黃志雄、陳學聖、黃昭順也質疑,公幼的幼教師與教保員比例約5:5,但私幼的幼教師與教保員比例2:8,顯見第一線幼教師人力嚴重不足,五歲大班配置一個以上幼教師政策造成教保員恐慌,讓幼教師與教保員出現對立;國民黨立委江惠貞也說,部分教保員擁有大學學歷,只因為他們畢業於幼保系、不是幼教系,就要再去上進修課程,實在不公平。

蔣偉寧反駁,幼教師人力問題都出現在私幼,應該提高私幼教保/教師工作者待遇,且幼保系與幼教系課程內容略有不同,前者著重照顧、後者強調教學,教育部正研議進修內容,幼保員近七年內擁有三年以上的工作年資,可折抵進修的實習時間,這部分的幼保員只需修完學分、通過檢定即可拿到幼教師證照。

作者:陳珮雯、李宇欣

來源:www.parenting.com.tw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65/node119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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