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愛孩子,但不溺愛。我們給孩子探索的自由,也制定明確的規則界定他們的行為,這樣的小樹苗才不會長歪掉。每一個規則的制定和遵守,都有愛和鼓勵作為支撐以內化為自律,而不是強制。規則與自由的統一和協調,才是父母給予孩子有智慧的愛,負責任的愛,能滋養他們一生的愛。
天下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父母,而每位元父母愛孩子的方式卻不盡相同。有的人愛孩子是給他最好的條件,盡可能滿足所有要求;還有的人是替孩子做所有事,幫他解決成長道路中的一切挫折和坎坷。
在我看來,愛孩子既要給他寬鬆的生長環境,讓他無拘無束的成長;也要在適當的時候狠下心,給他點「顏色」,不能讓他失了規矩,變成人們口中的「熊孩子」。

孔子雲:少成若天性,習慣成自然。幼時形成的品質,往往會根深蒂固,影響人的一生,現在自己不教好孩子,總有一天社會會替你教訓孩子的。
我在兒子三歲之後,為他定製了十六條家規,當他偶有觸犯,我便會不顧「情面」,用各種「有趣」的方式懲罰。經過一段時間後,兒子漸漸學會了在規則規定的範圍之內,快樂生活、快樂學習、快樂遊戲。
下面就是我家「十六條家規」的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餐桌家規:
1、上學期間每天早晨6:40起床吃早飯,學習才能精力旺盛、效率倍增。
2、每天每頓飯都要固定吃,不想吃飯也行,過時不候,餓著等下一頓。
3、飯前半小時不可以吃零食,影響正餐營養吸收。
4、咳嗽打噴嚏要先蓋住嘴巴以免影響他人。
睡前家規:
5、孩子在自己房間睡覺(天氣特別熱除外)。
6、上學(含輔導班)期間,晚上最晚9:00上床睡覺。節假日、雙休日期間可後延1小時(生病、太勞累等情況除外)。

7、睡前半小時不可以玩手機,影響睡眠品質和時間。
作業家規:
8、上學期間,孩子每晚作業由父母審定認為好的,每次獎勵2分鐘電腦時間。表現差的(如書寫不認真、錯題太多等),每次減少5分鐘電腦時間。
9、生活習慣、學習習慣每發現一次不好表現,從電腦時間中扣除2分鐘,連續3次犯同一問題,要加倍扣除。發現表現好的,一次加2分鐘電腦時間。
10、孩子做作業期間,其他人禁止看電視。

出門家規:
11、要待人有禮,常說請、謝謝,哪怕是對父母和服務員阿姨。
12、不能闖紅燈,坐車必須綁安全帶。再不舒服不願意也得遵守。
13、別人的東西不能拿,想看想玩需要事先 徵求許可,耐心排隊,不可以隨意插隊。
14、錯事要勇敢面對,該道歉就道歉。如果他人冒犯你也要有勇氣說不,去制止。
生活家規:
15、禁止在家中大聲吵鬧喧嘩,不准說髒話。
16、孩子要做的家務有:幫父母乾飯前準備工作、洗碗筷、洗衣服、衛生清掃等。

還要洗自己的內衣、襪子,整理自己的書桌房間。
2~6歲是孩子秩序行為發展的關鍵期,父母可以有意識的培養孩子懂規矩,6歲以後的孩子也可以進行對照借鑒,畢竟家規的制定是改變壞習慣的好方法。
許多規則的建立都是一步一步的加強,而不是一朝一夕之間完成的,孩子的行為規矩還真的需要家長付出許多心力去引導,以身作則言傳身教。
幫助孩子學規矩,家長還要注意這些

(1)規矩要清晰明確。
小孩子的理解能力和自控力都是有限的,複雜的規矩很難遵守,所以,家長制定的規矩一定要清晰,明確。要從簡單的規矩教起, 如認真吃飯,按時睡覺等等。
(2)溫柔而堅定的執行規矩。
教孩子規矩,不能今天執行了,明天因為懶就放縱了孩子,家長要有耐心,能始終如一的堅持下來,昨天是這樣,今天也這樣,在家裡是這樣,在外面也是這樣。

同時,也不因為孩子鬧情緒就輕易改規矩,還是要溫柔而堅定的執行下去。
(3)家長要做好榜樣。
你對孩子說要遵守諾言,卻忘了跟孩子約好的遊樂場;你說要禮貌待人,轉身卻因為一點小事找服務員麻煩。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言傳身教在日常生活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父母有良好的行為舉止,有良好的情緒控制,孩子通常也更容易學會這些。

(4)家長態度要保持一致。
教育孩子最忌諱家長態度不一致,特別是隔代之間,不僅影響父母威信,還很難達到教育效果。所以家長之間要做好溝通,對孩子的教養保持一致,這樣孩子瞭解到的規矩是一致的,會大大提高孩子學習的效果。
(5)以身作則,不要隨意打破規矩
規矩不只是針對孩子樹立的,同時也適用於家長,家長首先應以身作則,給孩子樹立一個正確的榜樣。例如想要孩子懂禮貌,首先家長就應管好自己的"嘴"。
同時立好的規矩不要隨意打破,如果今天要求孩子這樣,明天又要求孩子那樣,或者說一套做一套,孩子也會"糊塗",不知道自己應該怎樣做,對規矩的遵守力也會降低。
(6)懲罰要及時
孩子的長期記憶效果不好,如果今天犯得錯誤,隔幾天才去懲罰,他們會給你一臉"莫名其妙"。他們早已經忘記自己做了什麼,對自己的行為也形成了"認可"。
此時家長再翻出之前的錯誤懲罰,他們內心是不接受的,而懲罰也失去了意義。所以孩子犯錯時要及時懲罰,這樣才能起到立規矩的效果。
(7)多從孩子角度出發立規矩
給孩子立規矩是為了讓他們的生活更加和諧有序,而不是為了約束他們。所以家長在給孩子立規矩時應多從孩子角度出發,瞭解他們的本意。
有時他們的錯誤行為並非帶有惡意,如果家長劈頭蓋臉的就批評,只會刺激他們的情緒讓他們不願接受規矩。此時家長應表明對他們的理解,同時告訴他們做錯了事就應該接受懲罰,以後不要再犯類似的錯誤。
(8)我堅信,世上從來就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
在規則之下的自由探索,才符合社會的標準,也是一個人安身立命根本的修身方式。

小小的孩子不懂得這些道理,因此需要家長從細節處耐心的持之以恆的引導。
我們愛孩子,但不溺愛。我們給孩子探索的自由,也制定明確的規則界定他們的行為,這樣的小樹苗才不會長歪掉。每一個規則的制定和遵守,都有愛和鼓勵作為支撐以內化為自律,而不是強制。
規則與自由的統一和協調,才是父母給予孩子有智慧的愛,負責任的愛,能滋養他們一生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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