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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北老公原文:
因為小三的事分居半年,老公沒養過小孩,
小孩要滿五個月,沒匯過半毛錢給小孩,
一片尿布都沒買過,也沒來看過小孩,
原本還騙我要改要負責任,
過了四天就帶好證人到戶政逼我離婚,
但我都沒簽,就這樣託一個月了,
現在大概是外面女人在催他快點離婚,
這樣好才能正大光明跟他在一起,
他從上個月離不成婚,因為我不簽,
到這幾天訊息一直逼迫我離,
我很想po出他的對話給別人幫我看看,
他說一個月養小孩費用只會匯給我五千元,
他不會認小孩未來不會看小孩,
除以三十一天,一天只有161元而以,
一個二十五歲的男人他不缺錢有穩定工作,
能這樣狠,我回復他這樣怎麼可能夠養,
物價都這麼高了,況且我一個人要上班養孩子另外還要付保母費,
尿布奶粉另計,他只回那麼小孩給他,
說況且小孩不論跟誰,單親還有補助,
我在堅持什麼 ,我不懂他怎麼能字裡行間能說的那麼輕鬆,
找婆婆求助,婆婆只回我她無法做主,
她不知道,婆婆還要看小孩,
都沒出錢還要看小孩,將心比心,我吞不下,
他很自私都沒考慮到小孩感受,爽他的,
我卡在簽離就是便宜小三,沒簽離老公說不可能回頭,
說我們個性不合,知道這是藉口,我從小就單親,
身心比一般人脆弱,我小時候很痛恨我的成長,
我看著我的女兒,我該讓她又變的跟我一樣單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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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正你就都不要簽離婚,
如果扶養費太少,可以上法院調解,
調解成功再黑紙白字寫下來每月必須付多少錢給你,
調解失敗,直接上法院家事庭,
讓法官判定對方必須付你多少家事扶養費,
你可以不離婚但法律是有要付家事費用這件事,
而且孩子還小…
(2)小三要送她啊!搞不好有病你還帶回來照顧嗎?
他不要小孩沒關係,但是有義務要養,
直接走法院,告他跟小三,
除了孩子的教育費養育費要拿之外,
還有你個人的贍養費精神賠償一併索討!
有法律效力他們才會乖乖付,除非他脫產!
讓他們慢慢恩愛但是要賺錢給你花,
這才叫不便宜小三!你巴著那沒用的老公,
只會讓你老公覺得自己很有價值!
用用腦袋可以嗎?單親不可恥啊,
你女兒被笑有個外遇不要臉的爸爸才可恥吧!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62/node14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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