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一篇《寶寶病好了,醫生開的藥還吃嗎?對因的藥,千萬別停》的文章,提到了很多寶親給孩子喂藥容易犯的誤區。很多寶親都留言說,不少錯自己以前都犯過,嗯,沒關係,現在改還來得及。
也有一些寶親,提到了一些比較具體的問題,寶姨想了想,這確實也是很多家長都會遇到的實際問題。就再請鄭大三附院(省婦幼保健院)臨床藥師張海礁給大家作個解答。
喂的藥吐了,還要補喂嗎?
這種情況,可能很多人遇到過。
有位寶親說,剛喂進去的藥,孩子一扭頭就全吐了,那還繼續喂藥嗎?還是這一頓就算了?
之前,寶姨在各種地方,見過不同的答案,有讓補喂的,有說分種類補喂的,還有說不需要的。
張海礁的答案是:一般情況下,不建議加服,避免因無法準確判斷攝入藥的量而導致過量。
藥物過量的危害,大家都知道,這麼一說估計大家都知道該怎麼做了。
醫生沒說吃幾天,怎麼辦?
還有位寶親說,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一般醫院都是開一整盒藥,只寫了藥的用量和頓數,從來沒說明和提醒吃幾天是一個療程,或者叮囑不能服用超過幾天,那怎麼辦呢,家長就只好自行判斷,感覺孩子好了就停了。
這種情況,相信大家都遇到過。我們也說過,家長判斷病好了,並不等於病真的好了,那麼到底這些藥要吃幾天呢?
張海礁說,兒童用藥尤其需要謹慎,一般藥物,門診醫生處方時不超過7天量,急診通常是3天,而且是需要評估的。但因為我國國情所限,較少有適量的產品,兒童監護者需諮詢醫生或藥師視情況而定。
另外,監護者給孩子喂藥也應仔細讀說明書,尤其是復方製劑,不要重複服用某一成分(比如鎮痰止咳類藥物,服用了沐舒坦,就不要同時服用易坦靜了,因為成分類似,容易造成同一成分疊加過量)。最好是諮詢醫生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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