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蘋果日報:
新北市一名還在就讀國二的少女「婷婷」(化名),
今年初和友人相約至KTV唱歌,
席間少女因玩擲骰子遊戲喝了不少酒,
酒醉後遭同行的一名19歲魏姓男子撿屍性侵得逞,
少女返家後不敢告知家人,
卻因為半夜頻做惡夢,同睡一房的姐姐察覺有異,
少女才透露遭人性侵一事,家人得知詳情後,
憤而帶著少女至警局對魏男提告。
警方調查,涉案的魏姓男子(19歲)目前無固定工作,
年初透過友人介紹認識了目前還在就讀國二的14歲少女「婷婷」(化名),
日前魏男和2名友人邀約「婷婷」外出至一家KTV唱歌,
魏男等人慫恿「婷婷」一起玩擲骰子比大小遊戲,
少女和因不勝酒力醉得不省人事,
魏男假好心要送「婷婷」回家,
實際卻是趁機撿屍圖謀不軌。
魏男將爛醉如泥的「婷婷」帶回住處,
趁她意識昏迷無力反抗之際,
強行脫去衣褲上下其手,
「婷婷」驚醒哀求住手,
仍遭魏男性侵得逞,隔天清晨少女清醒後,
偷偷自行下樓搭乘計程車回家,
她因擔心遭父親和繼母苛責,
不敢說出遭性侵一事,但事發後少女因半夜常做惡夢,
雙手胡亂揮舞吼叫:「下流齷齪、住手、不要亂來、!」等字眼,
同睡一房的姐姐察覺異狀,
追問少女後才得知妹妹酒醉遭撿屍性侵。
少女苦苦哀求姐姐替她隱瞞遭性侵一事,
不久少女疑似心理受創嚴重,常常藉故請假不上去上學,
姐姐才偷偷將妹妹遭性侵一事告訴家人,
隔天在母親陪同勸說下,少女才至警局報案提告。
魏男到案後卻矢口否認犯行,
他供稱因少女酒醉不醒,又不知道少女的住處,
才把她帶回住處休息,但僅幫少女脫去鞋子和外套,
並無性侵少女,
可能是因為2人日前有口角、誤會,少女才藉機報復。
由於少女和家屬堅持提告,
警方訊後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魏男函送法辦。
律師林銘龍表示,
魏男的行為恐已觸及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
,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
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
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害人另可向加害人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62/node108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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