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小我就對父母沒什麼感情,因為一胎化的關係,他們想生弟弟,我一出生就被送到奶奶家裡,他們對外人說我剛生下來就死了,因此我四歲之前都沒有戶口。
我是在奶奶家長大的,奶奶對我還不錯,但她的經濟能力只限於讓我吃飽穿暖。
每次看到別的孩子在父母面前撒嬌賣萌的時候我就會恨我的父親母親。
17歲那年我和鄰居幾個女孩一起出去打工,雖然工作很枯燥,但是我還是很享受現在的生活。
第一次可以享受自己用自己賺的錢時的快樂,讓我現在記憶猶新。
最重要的是,打工過程中我認識了王海雨。
他算是我的同鄉,一次偶然的機會認識他。他是一個不善言語的人,但是很實在,但凡有事求到他,他絕對會盡心盡力給你辦成。
慢慢接觸下來,我們成了男女朋友。
20歲那年,我們準備結婚,可我的母親拿著我的戶口名簿不讓我登記結婚。
她口口聲聲說,沒有60萬聘金誰都不能娶走我。
王海雨的家庭條件一般,想在他們村裡買一間新房子當作以後我們的家都很吃力。
再說,母親一天都沒養過我,憑什麼要聘金?
將來我會把奶奶接過來養老,也不會給她和父親一分錢。
我跟母親大吵了一架,說她如果不讓我結婚,我就到法院去告她干涉婚姻。
結果小我兩歲的弟弟,竟然衝過來打我一巴掌。
那一刻我徹底對這個家死了心。
我決定明天就去法院跟這個家做一個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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