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歲半男童下體被人用菸頭燙傷 傷口有18處

榮伯| 2016-04-15| 檢舉

4月4日清晨,馬女士給兒子換尿布時,發現他的下體被人用菸頭燙傷,傷口有十幾處,並出現化膿症狀。是誰對一歲半的孩子下如此毒手?

馬女士在蒙城縣馬集鎮神話KTV 打工。因家裡沒人,她將一歲半的兒子帶至KTV,邊上班邊照顧。4月4日清晨,馬女士給兒子換尿布時,發現他的下體被人用菸頭燙傷,傷口有十幾處,並出現化膿症狀。是誰對一歲半的孩子下如此毒手?當地警方已立案調查。

孩子下體驚現18處燙傷

據馬女士介紹,她跟KTV 老闆娘是在北京打工時認識的,關係很好,平日以姐妹相稱。在這位姐姐的牽線下,馬女士嫁到了蒙城。

老闆娘的KTV開業後,馬女士過來幫忙打掃衛生。由於KTV 經常營業到凌晨,馬女士吃住都在店裡。「平時老闆娘忙裡忙外,老闆帶他家孫女。碰到忙的時候,老闆也幫忙照看我家寶寶。」

4月3日晚飯時,老闆王某某喝了點酒。飯後,馬女士的寶寶被王某某帶到二樓房間睡覺。深夜,馬女士收拾完包廂,到老闆房間抱回兒子。

第二天清晨,馬女士給兒子換尿布時,猛然發現孩子下體被菸頭燙傷多處。驚慌失措的馬女士立即把兒子送到醫院救治。在醫院,馬女士數了一下,發現兒子下體有18 處傷口。醫生檢查後抹了藥膏,表示暫時沒有大礙。

不過,孩子一到晚上就哭得厲害,只讓媽媽一個人抱。

當地法醫正在鑑定傷情

「出事前孩子一直是給老闆帶的。」氣憤的馬女士將事情告訴了老闆娘,老闆娘當即質問丈夫怎麼回事。不過,老闆王某某稱自己也不知道,「我怎麼會幹出這種事兒。」事發前一晚和寶寶一起睡覺的還有老闆的兒子,但他也稱自己不知道咋回事。

昨日,記者聯繫上KTV老闆王某某。「這件事是在我店裡發生的,但不是我做的。」王某某說,孩子睡覺前都是好好的,馬女士半夜將孩子抱走了,後來他聽到孩子哭聲。

KTV 老闆娘告訴記者,她相信丈夫說的話,「我老公也疼她兒子,不可能做出這種事。」老闆娘說,當時二樓還住了幾個客人,她也想把事情搞清楚。

昨日下午,當地法醫對孩子的傷情進行了鑑定,結果還沒有出來。記者從蒙城縣公安局馬集派出所得知,警方對此事已立案調查。「馬女士是在事發後四五天才報案的,現在還在調查,結果沒出來。」

短評:讓「虐童」受到應有的懲罰

被人用菸頭燙傷下體,且傷口達18處。如此遭遇發生在一歲半的男娃身上,讓人不寒而慄。近年來,國內虐童案件頻發,如何保護孩子權益成為社會焦點。由於 我國目前只有虐待罪,沒有「虐童罪」,且虐待罪限定在家庭生活成員之間,量刑較輕,因此對孩子的權利保護,還有些蒼白乏力。

對此,一些法學專家建議應該在《刑法》中增設「虐童罪」。因為目前的虐待罪沒有區分受害對象,而對兒童的虐待,造成的後果更為嚴重,增設「虐童 罪」顯得很有必要。一方面,虐童罪不能限定在家庭成員之間,而應擴大到所有虐童行為;另一方面,要提高虐童罪的量刑,加大對虐童罪行的懲處。

在兒童權益保護中,家庭保護也十分必要。爸爸媽媽們要教孩子學會大聲呼救,要會勇敢說「不」。日常生活中,爸爸媽媽們要與孩子經常交流溝通,讓他們說出內心的想法。這樣一旦他們遭遇騷擾,會及時告訴爸爸媽媽,也讓壞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62/node102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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