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燈光表示防止衝突和其他警示燈的意思
當原本正在準備中還沒打開燈光的飛機,突然從機身上下發出一閃一閃的紅色亮光,就代表這架飛機即將起飛。這種紅色閃光燈稱為防撞燈,在飛機引擎啟動時以及飛機開始移動時啟用。另外在機翼前端和飛機最後方也有會發出白色閃光的防撞燈,這種白色閃光燈會在飛機開始準備起飛時點亮。
此外,在飛機左右兩側機翼前端的燈光,分別是稱為綠色右舷燈和紅色左舷燈的航行燈,也稱為位置燈,用來標明飛機的位置與前進位置。當我們看到前方有飛機時,如果右邊是紅色燈光、左邊是綠色燈光,代表這架飛機正面朝著我們而來。
而在夜晚降落時使用的燈光稱為落地燈(landing light),分別位於左右兩機翼與機身連接的地方與前輪緩衝支柱共三處,這三盞燈是飛機機身上最亮的燈。而且,位於機翼的燈不只有夜晚降落時才會點亮,只要飛機的高度在像起飛或降落的低高度(3,000m以下)就會打開,理由是可以防止鳥類衝撞到飛機以及讓飛機駕駛易於辨識。
另外,飛機還有在地面滑行時用來照明前方的滑行燈(taxilight)、轉向時擴大照亮轉向範圍的跑道轉向燈(runway turnofflight)。此外,當安裝在前輪的滑行燈和前輪落地燈還被收納在前輪裡時,是無法使用的。
而當飛機在夜晚下雪的情況下進行地面滑行,或者是在飛行時,用來檢查機翼上的積雪與結冰的情形,或者是檢查引擎入口處的結冰狀況使用的燈則是機翼照明燈(wing illumination 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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