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宣布,部長拿督斯里哈山馬歷已簽署一份於5月1日生效的指令,規定所有餐館和酒店業主、管理者或經營者,必須張貼告示,才可以徵收服務費,否則將被罰款10萬令吉。
該告示一定要張貼在酒店或餐館門口,或任何顯眼地方,內容必須以國文為主,可加上其它翻譯語言;告示內容可以手寫或列印,字體必須是大字母,其大小不能少於5公分。任何不遵守業者將被視為違例,一旦罪成,將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
身為大馬人真的要精打細算了.消費稅6%來臨時,已經造成很多商品起價了.希望這次服務費10%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如此類推,6月1日會有什麼"驚喜",大家就拭目以待吧. 希望不是汽油起價(TOUCH WOOD,千萬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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