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統婦女組:【都沒有人死掉,所以不能算煽動】
這是正常人會說的話嗎?
巫統極端份子強迫基督教堂拆下十字架的野蠻事件繼續延燒。隨著總警長用電話調查他的哥哥之後企圖草草結案,現在輪到腦袋少根筋的巫統婦女地方領袖站出來講鳥話。
巫統八打靈南區婦女組主席穆娜麗莎如是說:【雖然我們是去那裡示威抗議,但是整個過程並沒有人受傷,也沒有人因此死亡,所以不能說我們犯了煽動罪。】
她說:【事實上,我們都很和平,我們是帶著微笑的心情去請求他們將十字架拆下來的。整個過程都表現得很有禮貌,很平和,互相尊重。】
嘩佬!電視拍到的短片、報章刊登的照片原來都是假的?視頻和照片中那些凶神惡煞、大聲叫囂的模樣,原來也算是【很平和很尊重】?沒有造成人命傷亡就不算觸犯煽動法令?
那請問,被警方援引煽動法令對付的民聯議員和社運份子,他們可曾造成任何人命傷亡?他們發起的街頭抗議示威,請問死了多少人?為什麼沒有人傷亡,也被警方說觸犯煽動罪?
按照這巫統的女人的邏輯,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跟著她們的做法,組織50個人,浩浩蕩蕩去華人居多的地區的回教堂和平請願,【帶著愉快的性情,用著平和的語氣和彼此尊重的態度】,要求回教堂把那製造噪音的大喇叭給拆除呢?因為這肯定也不會造成任何人命傷亡,所以不能算是觸犯煽動罪,對嗎?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4/node32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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