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
然而
一名剛滿月的嬰兒
卻被父母狠心拋棄在雜草叢中
孩子隨時會面臨
野貓野狗和蚊蟲的叮咬
…
這事就發生在南朗鎮翠亨快線橋底!

2019年9月23日10點46分,南朗公安分局欖邊派出所接到市民報案,途徑南朗鎮茶東公園對面翠亨快線橋底 時,發現路邊有一名用雨傘遮住的嬰兒 。

南朗警方立即前往現場,並特意叫上了一位有育兒經驗的女輔警一同前往。
到達現場後,在路旁的一堆雜草叢中,只見:

一把破舊的雨傘下
一個小嬰兒被一張小毛氈包裹著身體
身旁還有奶瓶、暖水壺、
奶粉、紙尿布、衣服
以及一個120元的紅包等隨身物品
其面部已爬滿螞蟻,
眼部和鼻孔均有被螞蟻咬傷

女輔警立即將嬰兒抱起,並將其面部和身上的螞蟻清理乾淨,並通知120到場將其送院救治。

經南朗醫院初步檢查,該名男嬰出生約1個月,身體無異常,生命體徵平穩,面部叮咬的傷口亦進行了及時治療。


真是太讓人揪心、痛心了!
到底是什麼父母那麼狠心?
民警對周邊進行檢查時,未發現有其他有關該名嬰兒身份的信息和物件,經民警多方調查走訪,但仍無法確認嬰兒的父母的相關線索,初步認定此男嬰為棄嬰。

為了使小生命得到更好地照顧,當日下午2點左右,民警聯同南朗醫院醫護人員一起將男嬰送往中山市兒童福利院。目前,男嬰已由中山市兒童福利院接收。
警方呼籲
如果您知道有關線索,請及時與南朗警方聯繫。同時警方提醒,遺棄嬰兒的行為不僅違背社會倫理道德,還對嬰兒造成極大傷害。在此,警方呼籲看到報道的孩子父母,能夠主動將孩子領回,承擔一個做父母的責任。
法律法規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責編:李昔諾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4/node2144936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