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已婚超商店女經理被年紀小23歲的男下屬狂熱追求,拋開道德與法律枷鎖與對方相戀。
男方之後兩度提出分手,女經理不堪情變,前年5月向男友潑硫酸致其毀容。
女子被判刑6年8個月,聞判後掩面痛哭。
香港報導,被告張珍愛(50歲)向前男友石家安(26歲)潑硫酸。

法官指案件牽涉感情,難以計算雙方各自承受的傷害。
張的行為無疑是惡意復仇,犯案後更不感後悔,翌日如常上班,須判阻嚇性刑罰。
男子受害後胸口、臉和頸受傷留疤,眼晴一度不能完全閉合。
2010年張女任職超商時認識男子,視他為兒子,但男子誤解情意向她展開追求,不斷寫信示愛,又向她傳送甜蜜訊息,例如「媽媽我回家啦」、「媽媽和我一起睡啦」。
張女不敵男子猛烈攻勢,與他展開不倫戀,兩人幾乎每周見面都有性關係。
交往兩年男子提出分手,張女一度割手腕被救回,變得憂鬱和酗酒,最後向精神科求診。
這段期間男子一度和她維持關係,至2015年另結新歡,才決心斬斷情根。
此時張女卻發現自己懷孕,但石男漠不關心讓她傷心欲絕,最後服藥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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