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叫阿雅,今年23歲剛剛大學畢業,
現在大學畢業生越來越多,
我讀的大學也不算是很知名的大學,
而且現在公司招人大都看中能力和經驗,
所以我選擇了一家剛創業不久的廣告公司做銷售,
作為一個女孩子做銷售很多人可能接受不了,
但我喜歡與人打交道,
也想通過銷售鍛煉一下自己的能力,
也沒在乎工資多少,就進公司上班了。

開業不久公司不大,
總共加起來不超過三十個人,
我本身喜歡與人交流,
而且農村出身的我又不怕吃苦,
所以雖然進公司不久但是業績卻非常突出,
剛進公司沒幾個月就拿了好幾個獎項,
我打心裡感覺自己前途光明,
但是我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
每次我拿到獎勵同事們都用一種懷疑或者不屑的眼光看我,
這讓我非常不舒服,
而且我們主管也是那種冷嘲熱諷的態度,
自己屬下幹得好不是應該高興嗎?
這讓我非常不理解,
但我總感覺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了,
其他的還真不在乎,
但是後來發生的一件事情徹底改變了我。

這天早上,我騎車去上班,
快到公司的時候看到許多人圍在一起,
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我上前一看才知道一個乞丐被車撞了,
然後司機將他仍在路邊不管了,
其他人七嘴八舌的說著卻沒一個人敢管。
我也沒有多想就打了急求電話,
然後原地等車,
當時很多人勸我不要管閒事免得被訛,
我只是笑笑說沒事。
車來了之後我跟乞丐一起到了醫院,
還給他墊付了醫藥費,
安排好之後就騎車離開去上班了。

開開心心的上完一天班,
本以為這件事情就這麼過去了,
但沒想到第二天我再到公司,
卻被人事通知我被開除了,
不服氣的我找到人事部問原因,
卻被人事告知我撞人還不管不顧,
老闆直言:這種人沒人敢要。
當時我真的很無語,
但又沒有什麼證據,
只能氣呼呼的辦了離職手續。
回到家越想越氣直接給老闆發了資訊說明全部情況,
沒想到老闆半小時後給我打電話,
先是賠禮道歉,
然後又說有我這樣的員工公司臉上也有光,
所以打算第二天找當地媒體給我做採訪,
我瞬間知道了老闆用意,
公司創業不久需要知名度,
廣告公司更是如此,
所以就想到了我這個機會,
我沒有拒絕想來個順水推舟。

第二天如約來到醫院,
被我救的乞丐對我千恩萬謝,
我對著鏡頭說了全部事情經過,
最後還加了幾句準備好的臺詞:
我們公司雖然剛創業,
但秉承的思想就是為社會服務,
我相信我們老闆一定會對傷者管到底,
也會負責全部治療費用。
說完我偷偷看了一眼老闆,
老闆明顯不知道我會這樣說,
臉上明顯有些驚訝和不高興,
但是面對媒體不得不承諾管了這件事,
目的達到我心裡也暗自高興。

採訪結束後,剛走出醫院老闆就開始對我批評,
說我不應該承諾幫乞丐治療,
但我直接回了老闆:
第一、我現在已經不是您的員工,所以請不要指責批評我的行為;
第二、貴公司勾心鬥角的文化我實在接受不了,所以我也不想回去;
第三、假仁義道德維持不了多久,紙永遠包不住火。
說完之後我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剩下老闆獨自站在那裡發呆。
後來我聽說打我小報告的正是我們的主管,
也許那天他也在,
但是他也因為這件事被開除了。
真的想不通,
損人不利己的事情,
何必呢?
原文出處:人生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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