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前夫帶著女兒上門求復婚,女人點頭答應,去民政局時傻了眼

離婚後前夫帶著女兒上門求復婚,女人點頭答應,去民政局時傻了眼

01.

離婚時,小敏積累了五年的淚水終於在那一刻爆發了,原本她以為她婚後會像賀軍承諾的那樣過上幸福的日子,可是自從嫁過來,她的笑容愈來愈少,更多的是無奈與厚厚。看著那些年輕女孩的笑容,她覺得很諷刺,這笑容多像當年自己臉上的笑容,無憂無慮,只有快樂,可是這輩子都不會再屬於她了吧。

小敏是個遠嫁的女人,當初她的父母死活不同意她遠嫁過來,就是怕她婚後娘家人離得太遠,會被婆婆一家人欺負。她和賀軍戀愛了八年,直到她懷孕時,賀軍的父母才上門來提親,原先他們計劃給10萬塊彩禮,但是因為懷孕這事,他們大概覺得小敏是非他們家不可了,彩禮只給了3萬,小敏的父親很生氣,不是錢多少的問題,是這一家人太仗勢欺人了,看著小敏肚子一天比一天大,親家卻一天比一天得意,母親無奈的說道,「愛拿多少就拿多少吧,誰叫她自己不爭氣,懷了人家的孩子。」小敏嫁過去時,父母把3萬彩禮一分不少的還給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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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小敏哭了,她很想放棄,她捨不得自己的父母,可是看著肚子裡的孩子,她最終還是嫁了過去。

02.

因為懷孕,小敏身體本身也不太好,只能在家安心養胎,婆婆嫌棄她不能掙錢,小敏有什麼吃穿用度都要伸手找賀軍要錢,婆婆就把兒子的工資卡要走了,說小敏愛花錢,她要把兒子的工資卡保管起來。小敏心都碎了,她跟婆婆溝通過很多次,說等生完孩子就會立刻出去工作掙錢,還再三保證不會亂花錢,婆婆把工資卡還給了她,同時提出他們每個月要給自己一千元的生活費,小敏妥協了。生下女兒後,家裡的開銷就更大了,婆婆嫌她工資不高,每次都數落她,她提出了離婚,意料之中,婆婆和老公都沒有挽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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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離婚時,她什麼都沒有拿到,房子是公婆的名字,婚後他們的共同財產也沒有多少,她把女兒也留在了那裡,她知道,比起自己,丈夫會讓女兒衣食無憂,而她不能叫女兒跟著自己受苦受累,她走的時候甚至連女兒最後一面都沒有看,因為她真心捨不得自己的女兒,仿佛看一眼,她就會像當初一樣心軟。

她回到了自己的城市,找了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每天朝九晚五的生活,用工作麻痹自己對女兒的思念,半年後的一天晚上,她在回家時看到了前夫和女兒,前夫撲通一聲跪下來,跟她道歉,說當初都是他的錯,他這半年過得很不好,每天都在思念他,求她看在女兒的面上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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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答應了,不是為了曾經信仰的愛情,而是她真的捨不得放下的女兒,到了民政局,他們正在辦理手續,她看到前夫的離婚證,瞬間就傻了,才短短半年,他和別的女人又結了一次婚。她哽咽的跑出民政局,她真的還是太傻,這個男人根本就沒有悔過,他只是被人拋棄了,才會回頭找她,自己不過是他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備胎而已。

女人擦乾了淚,今後她會好好工作,等自己有錢了,就把女兒接過來。通過這件事,她也明白了,女人一定不要在婚姻里軟弱,妥協,這樣男人不但不感激你,反而會變本加厲的傷害你。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4/node198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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