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多次上門逼原配讓位 原配怒將其上衣扒光(圖)

Donnie ...| 2017-09-29| 檢舉

女子多次上門逼原配讓位 原配怒將其上衣扒光(圖)

澎湃新聞09-28 19:32

南國都市報9月26日消息,作為已婚男子的情人,周梅多次上門與原配張嵐爭吵,甚至揚言讓對方「讓位」。被惹怒的張嵐與幾個親戚一起,將周梅的上衣扒光。這一幕惹來圍觀群眾拍照並向外傳播。為此,周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近日,海南一中院二審審結這起侮辱案,張嵐及4個幫手構成侮辱罪,一審法院判處五被告人管制3個月到9個月不等,海南一中院二審依法維持一審判決。

據悉,張嵐和吳芳等人系親戚關係。因自訴人周梅和被告人張嵐的丈夫林波存在情人關係,周梅多次到其家找林波。2017年3月1日,周梅再次來到林波家找林波時,與張嵐發生爭吵。周梅與自己的丈夫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還多次到自己家進行吵鬧,甚至出言讓自己離開家,這些行為讓張嵐忍無可忍。於是在自家門口,張嵐與吳芳等4名親戚將周梅的上衣剝光,脫下部分裙褲,使周梅露出上身肉體,並造成周梅輕微傷。當時有圍觀群眾用手機微信對案發現場進行了拍照,並向社會進行了傳播。

周梅受傷後於2017年3月1日到萬寧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於2017年3月8日出院,花去醫療費人民幣2468.22元。2017年3月,萬寧市公安局分別以張嵐等人公然侮辱他人,情節較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對張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吳芳等人行政拘留7日、5日的處罰決定。

周梅提起刑事自訴,要求法院以侮辱罪追究張嵐等5人的刑事責任。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嵐以自訴人周梅與其丈夫林波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在周梅到其家引發爭吵的情況下,夥同吳芳等4人將自訴人周梅的上衣剝光,並脫下部分裙褲,使自訴人露出上身肉體,被當時圍觀群眾拍照,並向社會進行了傳播。五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侮辱罪。五被告人犯罪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庭認罪,可以從輕處罰,本案主要是由於自訴人周梅與被告人張嵐的丈夫符某波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後,併到張嵐家爭吵引發,自訴人的行為有違社會道德,存在過錯。根據本案事實、情節、自訴人存在過錯及公安機關已對五被告人進行了行政拘留的情況,可對五被告人適用管制刑。故依法判處被告人張嵐、吳芳管制3個月到9個月不等,同時判處五被告賠償自訴人周梅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等各項經濟損失人民幣5815.58元。

一審宣判後,自訴人周梅不服,提出上訴,認為一審量刑過輕,請求依法改判。

海南一中院二審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駁回上訴人周梅的上訴,維持原判。(涉案人物為化名)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4/node165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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