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揭露陳冠希的那個修理電腦的人,他現在怎麼樣了?陳冠希這個名字實在太有爭議性,有人膜拜他,有人不齒他,有人為他喊冤,也有人想唾罵他。總之,這一切都是因為2008年的"艷照門"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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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那件事情曝光後,陳冠希發布了記者會,當場宣布退出香港娛樂圈!至於理由個人認為主要是以下三點,1是無法面對"江東父老"2是無法面對眾多受害女星,3是無法忍受八卦猖獗的香港娛樂圈。那場記者會堪稱經典,重溫他當年的發言:
當然還有江湖傳聞當年幾個女主是香港某些公司頭頭的人,這些曝光出來他們覺得自己被綠了,於是集體封殺陳,導致陳退出hk娛樂圈。不過這只是傳聞,真假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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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陳冠希便去了美國,而在美國的一次採訪中,陳冠希終於對於"艷照門"做了很詳細的描述,包括拍照的原因、時間還有曝光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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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為什麼拍片?他是這麼說的,年輕人嘛,沒想後果的,你情我願,有什麼不行的,現在想來,只是有點過火了。而且他也承認,後面沒有再拍了。
另外有個細節,他說其實照片是在2004年以前拍攝的,之後並沒有拍了,而且他確認把電腦里所有的照片當著他女朋友的面全刪掉的,他自己都快忘了這件事了,然後在2008年的時候,他讓助理把電腦拿去休,沒想到被修理工恢復了硬碟的數據。所以這應該是針對陳冠希的事件,哎,也是受害者啊。
那次事件總共爆出3000多張照片,他本人承認,可能遠遠還不止這個數字的。不管如何,這件事情過了這麼久了,他本人也沒做錯什麼,大家也別期待他的新片了,不可能再出師了。
阿嬌回應當年為什麼不阻止陳冠希拍照片,真相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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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嬌,原名鍾欣桐,1981年1月21日出生於香港,中國香港女歌手、演員,2000年簽約英皇娛樂公司,與蔡卓妍組成演唱組合「Twins」,當年可謂紅的發紫,是不少男人心目中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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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天意弄人,正當阿嬌演藝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突然爆發了門事件,直接害的TWINS組合分道揚鑣,當時的阿嬌讓外界無法接受,無論參加什麼活動外界對她的質疑聲都是不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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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曝光令阿嬌身心疲憊,一度隱退娛樂圈,在最煎熬的日子裡,還需要阿SA形影不離的陪伴才能走出陰霾,這麼多年,陳冠希這個名字成了阿嬌的魔咒,接受媒體採訪時一直避談這三個字。這些年阿嬌可謂是星途坎坷,就算復出也時不時的遭受綜藝節目的封殺,即使演了如《古劍奇譚》這些熱門電視劇,但事業再也回不到巔峰時期的樣子,人們談論起阿嬌不可避免的都會帶一些有色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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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嬌透漏,曾經像張柏芝一樣在飛機上巧遇陳冠希,當時兩人本來坐前后座,但她立刻換位置,因為不知道要怎麼面對男方,結果陳冠希在飛機上寫了一封很長的道歉信,她覺得「遲來的道歉好過沒有,對我來說都是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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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事件發生後,阿嬌曾經有過一段戀情,也是唯一公開過的一段,2012年阿嬌宣布與權寧一的戀情,但這段戀情持續不到一年就結束了,兩人分手後,阿嬌甚至把名字改成了鍾欣潼。對於阿嬌來說,名譽受損但卻有一個好的歸宿應該是一件令人開心的事情才對,那麼為什麼又分手了呢,有傳言,當時兩人在一起後一直接到各種騷擾電話,揚言兩人如果不分手就把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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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時隔多年,傷口漸漸開始癒合,前不久阿嬌面對媒體,公開回應當年的事件,被問及當時為什麼不阻止陳冠希拍照片的時候,阿嬌稱「他是我最喜歡的男朋友,很害怕失去他,所以在引導下我就同意拍了那些(照片)」。這個答案令人心酸。
其實回頭來看,這件事並沒有什麼錯,一段戀情,一個對愛情有點執著的姑娘,只能說不注意保護自己,最後差點害了自己一生,無論怎樣,我們都應該祝福她,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找到一個真正愛自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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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艷照門」已經是比較久遠的事情了,久到張柏芝都閉門思完過開始出門放風了,司法上才有了一點結論。日前,香港藝人「艷照門」案被告史可雋被判不誠實取用計算機罪罪名成立,去蹲大牢了 只判了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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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在法庭上,控方在陳詞中首次公布警方偵破經過和艷照門曝光過程——
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6月8日 陳冠希助理將電腦交給涉案電腦公司職員謝立翹維修。事前,陳冠希曾向老闆強調自己和女性朋友的私人照片儲存在手提電腦內,維修必會親自或委派助手監督。
謝立翹將陳冠希電腦內的資料備份,發現名為「life style」及「gill」(阿嬌英文名)的文件夾,打開看竟然是明星艷照,隨後他與同事史可雋(被告)一起欣賞。數天後,謝立翹刪除了電腦里的艷照,史可雋卻悄悄拷下了艷照,上傳到公司連接網際網路的伺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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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8日 史可雋到一家家具店修電腦,結識了店員蔡玉芬與梁婷欣。史可雋一時興起,用電腦連接到公司伺服器,向兩位店員展示自己上傳的艷照。他興奮之餘,還將全部艷照刻成光碟,送給梁小姐留念。
2008年1月27日 艷照曝光,陳冠希想起之前搬家時丟了一部手提電腦,於29日報警。隨後,兩名家具店女店員向警方指證史可雋。2月2日晚,警方在電腦公司找到史可雋,以發布淫褻和不雅物品罪名拘捕他。警方在搜查電腦公司伺服器時找到艷照,又以電腦法證方式,在他的電腦里找到11個涉案影像檔案複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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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觀點認為陳冠希沒錯,人家私生活如何和你們有什麼關係?那些女星哪個不是自願的,他有強迫誰嗎?那些外表光鮮亮麗有紳士風度的人,在你看不到的時候你知道他有什麼樣的生活嗎,何必把本不應該你看到的東西當作人家的錯誤。這些本應是關起門來自己的私事卻被大眾廣泛傳來傳去,人家陳都沒說什麼,你們反而指責人家陳私生活混亂,那誰來把陳的隱私還給他。明明是一個受害者,卻讓人家再次認錯,真是人言可畏啊!
你可以說陳冠希的私生活混亂,但是你不能用自己所謂高尚的道德標準去綁架別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我還是希望這個社會更理性包容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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