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男神對決 - 寧澤濤 Vs 安昌林上次選舉南韓代表安昌林大勝日本大谷翔平
今次由大陸代表寧澤濤 pk 安昌林
來一個終極頂級男神運動員大對決1 K7 I5 g7 [3 g! i
勝出那一個將會成爲我tiggs的老婆
看看此版甲甲會選擇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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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澤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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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8月10日,里約奧運會結束了游泳大項男子100米自由式半決賽爭奪,寧澤濤以48秒37獲小組第六,總排名第12位,無緣男子100米自由式決賽。雖然此後還有50米自由式項目,但是寧的教練葉瑾很直白地說,50米不是他的強項,不用抱太大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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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寧澤濤的表現也是相當低調,甚至在記者為其主動找時差、胃病等藉口時直接「噎死」記者,回答極其短促。既沒有傅園慧的洪荒之力,也沒有孫楊賽後的痛哭或者霸氣指天。這讓那些原本憋足勁等待寧澤濤颳起輿論風暴的媒體、粉絲乃至助商都有些不適應。
其實,半決賽出局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據傳寧澤濤此前罷訓一個月,體重掉了6斤,沒有系統訓練,成績下滑實屬正常。這一切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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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今年7月3日,中國游泳隊第一批公布的赴美集訓名單中,寧澤濤的名字是不在其中的。
之前在6月30號就有消息曝出,寧澤濤被取消里約奧運資格,因私接廣告和頂撞領導。寧澤濤「違反國家體育總局規定,擅自與伊利簽訂廣告,被游泳管理中心領導批評後,不但不虛心接受,在眾目睽睽之下頂撞領導,還在事後罷訓20多天,打退役報告以示威脅」。
矛盾的關鍵就是個人利益和組織利益之間的衝突
寧澤濤代言的伊利和游泳中心的助商蒙牛是競品關係
2015年10月,蒙牛和伊利為拿下國家游泳隊的助合同展開競爭,最後伊利敗下陣來。自媒體「懶熊體育」稱,「蒙牛拿出了一份「天價合同」。而伊利並沒有給出匹配的價格」,但一位知情人表示,這個說法並不準確,蒙牛和伊利的出價是一樣的,蒙牛如果出了800萬,伊利的出價也是800萬,只是游泳中心最後選擇了蒙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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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國家隊就等於簽下了所有單個運動員,這是游泳中心的銷售模式。運動員被禁止自組經紀團隊,助商想簽運動員,不能和運動員本人談,必須跟游泳中心談。一旦游泳中心同意,甚至不用徵求運動員個人的意見。2011年,孫楊就公開抱怨過,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代言」了一款茶飲料。寧澤濤也不例外。在蒙牛和游泳中心看來,蒙牛助了國家隊,也就相當於簽下了寧澤濤。
游泳中心和蒙牛簽訂助國家隊的合同時,沒有徵詢寧澤濤的意見。只是事後告知寧澤濤,國家隊簽了蒙牛,你得履行義務。寧澤濤要求查看合同中涉及他個人的條款,卻被游泳中心以「涉及商業機密」為由拒絕。於是寧澤濤拒絕簽字。蒙牛接下來跟寧澤濤談個人代言合同,寧澤濤認為條件太苛刻,便通知蒙牛:個人的合同我們不談了,至於你們和游泳隊怎麼談的,我不管。
寧澤濤轉而與一直「追求」他的伊利簽約。據澎湃新聞報導,早在2014年,作為中國代表團的助商,伊利旗下的一款酸奶品牌就開始與寧澤濤有過接觸。隨後這款酸奶品牌就與寧澤濤簽訂了相關的代言協議,後者也有意根據此前中心約定的各種代言分成上繳代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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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助商怎麼能和官方助商互為競品呢?」一位體育記者寫文章質疑。但另一位體育記者對此嗤之以鼻:「伊利還是中國奧委會的助商呢,游泳中心憑什麼簽蒙牛?」
爆料者稱寧澤濤與伊利簽約未向游泳中心請示,但有消息源聲稱事實並非如此。雙方你來我往,火氣越來越大,終於發生了傳聞中的寧澤濤頂撞領導事件:兩人在一個公開場合碰面,「你一言我一語,說了一些陰陽怪氣的話,不歡而散。」
這件事將雙方本就趨於激化的矛盾公開化了。寧澤濤遭到了嚴厲批評,被要求向領導道歉。這讓他更加想不通,「這個太不合理了,我有什麼錯?為什麼要承認錯誤?為什麼要道歉?」寧澤濤不服。
在缺訓將近一個月後,2015年11月23日,寧澤濤向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游泳隊和游泳中心遞交了《退役報告》,內容如下:「喀山世錦賽後,各種人為事件不勝其擾,本人已經沒有辦法保持愉快的心情去訓練,也沒有了繼續為游泳事業奮鬥的動力。從小離家,更體會過至親離世而自己不在身邊的遺憾。加上父母家人年歲已大,自己的身體狀況也不是很好,想要有更多時間跟家人在一起,因此提出退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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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這份退役報告中,寧澤濤重點提到了去年因為猝死而引發媒體廣泛關注的游泳小將慶文怡,這讓游泳中心上下對寧澤濤格外憤怒。要知道,在睡夢中猝死的慶文怡曾被國外媒體拿來大做文章,藉此指責中國游泳隊涉嫌使用興奮劑,這本身就是游泳中心上下都在極力迴避的一個敏感話題,寧澤濤卻毫無避諱並在退役報告中明確談到了慶文怡的死讓自己很擔心,這被有關領導視為是一種潛在的威脅。
「利益問題」
游泳中心的內部人至今仍憤憤不平:以前那麼好的一個乖寶寶,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事實上,牛奶戰爭只是壓斷駱駝脊背的最後一根稻草。雙方的矛盾早就日積月累。
兩位傾向於寧澤濤的知情人告訴記者一件事情:寧澤濤獲得世錦賽金牌後,游泳中心有人拿了幾千張照片(這是其中一位的說法,另一位提供的數字是300張)來要他簽名,這讓寧澤濤很有意見,但他還是簽了。這些照片不知道用來幹什麼,也不知流落何處。就是這樣的小事,加速磨損了寧澤濤和游泳中心的感情。
但在一位接近游泳中心的記者口中,簽名照事件變成了另外一個版本:寧澤濤成名之後,教練葉瑾拿了若干張照片找他簽名,寧澤濤只簽了一部分,把筆一扔,說:「不簽了,我累了。」這位記者說,葉瑾從此寒了心。
寧澤濤2011年出事的時候,還沒游出成績,只是海軍隊主教練葉瑾帶的數十名弟子中非常不起眼的一員。能得到葉瑾悉心指點的只能是少數尖子,一個心靈受傷的無名少年,很難引起教練的注意。
韓寒的電影《後會無期》里有句話:成年人只關心利弊,不問對錯。據《中國企業家》了解,寧澤濤與游泳利益共同體交惡,最重要的還是那個永恆的因素——利益。
2001年國家體育總局《關於運動項目管理中心工作規範化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五條(三)規定:運動員廣告收益分配要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原則上應當按照運動員個人50%、教練員和其他有功人員15%、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的項目發展基金15%、運動員輸送單位20%的比例進行分配。」
然而,一位要求匿名的助商透露,寧澤濤的商業代言收入分配份額是這樣的:游泳中心分50%,教練分12%,中體經紀拿15%,落到寧澤濤手裡的,只有23%。
不僅如此,寧澤濤還沒有自己選擇代言的權力。上述助商透露,曾經有一家乳製品公司出1200萬找寧澤濤代言,寧澤濤和教練都同意了,上報了游泳中心,但卻被游泳中心推掉了。這樣的事情並非孤例。
這種規定顯然早已不適應時代的發展,事實上,早在2002年,姚明被休斯頓火箭隊以狀元秀選中,登陸NBA,當時籃協就以1996年版規定為依據,要求姚明交出一半年薪與代言收入。後來在輿論的強烈反對下,上交份額減少為3%-5%,但這筆錢仍然高達上千萬人民幣,姚明在自傳中直言,「他們不配得到這筆錢。」
當規則滯後於時代,要想避免矛盾,就需要管理者靈活運用規則,平衡各方利益,乃至對明星運動員做出妥協和包容。遺憾的是,游泳中心似乎缺乏這樣的傳統,2005年,跳水隊將奧運冠軍田亮開除出隊,2011年,游泳中心因為「被代言」事件,險些與孫楊勢同水火。這一次,寧澤濤在總局干預下,最後時刻才避免了里約夢斷。
有消息稱:如果寧澤濤去不了巴西,游泳中心將面臨很大麻煩,因為助商就是衝著寧澤濤簽的,如果他是被國家隊除名,按照合同條款,游泳中心就要賠償助商,「那就不是三五百萬能解決得了了。」
寧澤濤的自由式真的能游出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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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4/node158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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