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煩死那幫死gay了

在我能直接接觸到較近的生活圈子裡,並沒有gay。英國念碩士那年的同學中,倒是有,一個中國人,一個美國人,都是男的,且出了櫃的,但來往不多,畢業就斷了聯繫了。這大概符合gay在人群中所占的比例吧。
其實我對gay人群沒啥特別的偏見,並不反感他們這些人,泛泛交往中感覺不出來他們有什麼特別的地方,比如那個美國同學,看著一點也不像gay,所以他說他是的時候,我非常驚訝。回頭一想,他大概是gay裡面的1吧。
但我對gay文化比較有意見,這是一種侵略性過於強的文化,帶著強迫他人接受他們這個小群體的喜好的傾向。我說我「煩死那些死gay了」,就是表達一種不滿,因為他們的文化的擴張,已經傷害到我了。

已經有好幾年了,我發現我很難買到穿著舒服的褲子,主要指牛仔褲。牛仔褲這種東西,穿就是圖個方便舒服,可是現如今去商店逛逛,全都是穿著緊巴巴的那種,往身上套就費勁,更別說坐下蹲下了。如果牛仔褲穿著也緊巴巴的,那穿牛仔褲的意義何在呢?而且,我並不是個胖子啊,也就是說,褲子穿著緊的責任主要應該不在我。
十年前,情況就完全不同,那時候的牛仔褲都是很寬鬆的,穿著很舒服,抬腿完全不會費勁兒。
這種現象當然不限於牛仔褲,西裝也是一樣,近些年來生產的西裝版型,穿在身上跟上了枷鎖似的。今年上半年,我定做了一套西服,既然是定做,那我覺得怎麼做應該我自己說了算吧,我就跟裁縫師傅提,要按以往的版型做,不要這種太瘦的,穿著彆扭。師傅看著我,深吸一口氣,就開始娓娓道來,跟我講這些年來流行款式的變化,總之是勸我不要逆潮流而動的意思。在這些小事上,我並不是特別計較,我覺得沒必要在做件衣服這樣的雞毛蒜皮上凸顯個性,於是就打斷了裁縫師傅的滔滔不絕,說,你覺得怎麼合適就怎麼做吧。
結果,你懂的,衣服做好了,穿在身上,不挺胸系不上扣子,不提褲腿蹲不下,兩隻胳膊不能一起抬。總之,穿在身上挺遭罪的。
服裝設計為什麼在過去的這些年中出現這麼大的變化?原因簡單直接,那就是設計師基本上都TMD是些死gay,他們把他們的審美強行加在所有人的身上,讓那些不喜歡他們的設計風格的人沒了選擇。相應地,還興起了一個「直男審美」的說法,意思約等於「土」,屬於輕度貶義詞。我就被人這麼說過,直男還成了遭受鄙視的理由了,到哪說理去?
實事求是地說,gay的審美並非一無是處,我抱怨的是衣服變得越來越不舒服,但我也承認那些衣服看起來還行,不難看。如果gay設計師們把他們的審美融入設計當中,在不(過度)傷害舒適度的前提下讓衣服好看些,那當然是好事,可是討厭的是,他們為了他們的審美取向幾乎徹底地放棄了舒適性,而且毫不考慮直男的需求,把穿著舒服的衣服給擠沒了。哪怕我願意冒著被嘲笑為「直男審美」的風險選擇舒適的衣服穿,也沒的選擇了。

這只是gay文化展現侵略性的一種方式,在其他方面的侵略性表現還有很多,比如很多國家有gay人群的遊行,這其實挺令人費解的,正常男女也沒有要去遊行啊,結婚無非就是邀請親戚朋友熱鬧一下,怎麼性取向是同性就得遊行慶祝了呢?關起門來想搞點啥就搞點啥,沒人攔著你們,但你們游你大爺的大街啊?
LGBT議題已經成了政治正確,說不得,批不得,據說西方有些國家把性教育搞成了同性戀教育。有些gay的性取向是天生的,但過度蔓延的gay文化會使得一些年輕人把這個東西當成時髦去學習,這就過分了。

因為他們的這些討嫌之處,前些日子發布的《網絡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把同性戀歸為「非正常性關係、性行為」、「庸俗低級趣味」,我看著挺高興的,覺得這簡直是個替天行道的規定。
同性戀註定只能是小眾的、非主流的群體,否則人類的繁衍就成問題了,人類都滅絕了,還哪裡來的文化?既然是非主流的,那麼在文化上就要安於非主流的位置,不應該過度富於侵略性,覬覦主流,這是不明智的。
歧視和迫害同性戀人群固然是落後的、不文明的,但把同性戀當成時髦也是腦子進水了。同性戀群體乃至LGBT人群要有自知之明,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得意忘形,別瞎作,否則歷史的鐘擺遲早會再次擺動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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