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立法版本 同志團體仍獨鍾尤美女版

少帥| 2017-06-04| 檢舉

同婚立法版本 同志團體仍獨鍾尤美女版

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法案今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逐條審查,共有藍綠4個修法版本,包括民進黨尤美女、蔡易餘、國民黨許毓仁及時代力量黨團版本,同志及性別團體今強調支持尤美女版,平等與適用原則,在民法親屬編通則就明文訂定,才能全面確保同志家庭各項權益平等適用其他親屬法規。

支持同婚活動現場。洪敏隆攝

同志及性別團體指,許毓仁及時代力量版修改稱謂的修法方式,僅處理民法當中的權利義務關係,對於民法外其他法律或行政命令提及的「夫妻」、「父母」等文字則無法適用,日後必須不斷修訂散落不同法律下的相關稱謂,才能完全保障同志家庭的權益。

同志及性別團體說,蔡易餘所提的民法「同婚專章」及新增的1137-2條所用「準用」用語,試圖讓同性、異性都至於民法大傘的保障下,對同志仍有所區隔,如果還有「準用」字眼出現,可能導致之後同志家庭面對行政或司法機關不明確的困擾。(洪敏隆/台北報導)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4/node152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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