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什麼同性戀不用嘗嘗婚姻痛苦的滋味?

少帥| 2017-05-22| 檢舉

憑什麼同性戀不用嘗嘗婚姻痛苦的滋味?

圖為第九屆華賽的獲獎作品

我們的社會為什麼不接受同性戀者?

因為我們的性文化里,

把生育當作性的目的,

把無知當純潔,

把愚昧當德行,把偏見當原則。 @張北川教授

不久前台灣凱達格蘭大道上演大遊行,

【相挺為平權,全民撐同志】,

為主題的婚姻平權運動,

吸引民眾熱烈響應甚至還有眾明星來站台,

以一種喧鬧又隨性的方式來為「愛」發聲。

這是一群飽受爭議歧視甚至是霸凌的人,

多少論壇凡是出現關於「同性戀」字眼,

立刻就會出現漫天彈幕:同性戀反人類。

試問這些舉著理性,

科學,人性旗號的極端分子,

同性戀是如何反人類?

又是如何毀滅人類的?

階級戰爭,泡沫經濟,環境污染,

種族歧視,龐氏騙局,貧富差異,

古往今來,

能毀滅人類的只有人類本身而已。

他們不曾接近和了解這個群體,

不曾感受過他們的隱忍和苦難,

也看不到他們的抗爭和堅持,

妄下斷言,讓他們永遠生活在陰影之下,

活在無知自大的暴徒的鄙視和唾棄之中。

因為人類的盲目狹隘和偏執自私,

在歷史的洪流里,

損失得還不夠多嗎?

曾經為人類文學,科學,藝術,

做出巨大成就的學術大家,

為我們生活的世界,

創造無數美好前景的天才靈魂,

王爾德,柴可夫斯基,阿蘭·圖靈等等,

只是因為他們對另一半的選擇,

便要承受愚蠢而保守的人類,

各種唾棄和殘害,

這難道不可怕不痛苦嗎?

他們未曾妨礙過人類半分甚至有傑出貢獻,

可我們卻從未停止對於異己的排斥和殘害!

愛不應該分性別,

愛也不必被曲解,

愛更不應有歧視。

如同一個人與另一人相愛,

想通過某種形式來建立約束和依賴關係,

享受彼此帶來的權益,

分擔對方生存的艱辛,

這是婚姻存在的意義。

那些理直氣壯質問,

「同性戀憑什麼獲得婚姻」的人,

請問你們有想過自己又「憑什麼」嗎?

我們人類經過幾百萬年的進化發展,

不同樣是一點點接受和學習差異,

才變成今天這番模樣,

為何時代在進步的同時,

你們卻想要彎下腰重新用四肢爬行呢?

回顧人類的歷史,

從奴隸運動到獨立運動,再至女權運動,

總需要那麼一部分少數勇敢的人站出來,

堅定理智的希望獲得平等權利,

用自己的行動為自己爭取公平和自由,

如果沒有這樣一群人,

堅定的站在約定俗成的規矩對立面,

人類又該如何發展不斷向前呢?

所謂真理,絕不會是少數服從多數。

遵循傳統的異性戀不會明白,

在決定自己的心意之前,

需先獲得「喜歡人的資格」

是多麼艱辛又難過的事情;

也不會明白,簡單「喜歡一個人」

卻要先壓上人生做賭注的恐懼感;

沒有人願意學著寬容和體諒他們,

也沒有人學習接受這個世界的真實和不同,

大家都只自顧自的低頭拚命往前走,

將自以為優秀的基因一代代往下傳遞,

殊不知這基因里包含,

摻雜了多少的愚昧和固執,

曾經由男人來決定女人該不該受教育,

白人決定黑人能不能活下去,

後來我們都認為這是荒誕的,

如今我們卻又讓異性戀,

來決定同性戀能不能相愛。

這難道不可笑嗎?

或許還是有人會不解,

「同性戀為什麼需要婚姻」,

或許你們只會想:

「不就是一群基佬百合想結個婚嘛,

需要鬧到最高法院重新定義婚姻法嗎?」

【非常需要】

這個群體千百年來承受著不該存在的迫害,

屠殺,歧視,還有強制「矯正」,

曾經有醫學上定義「同性戀」為心裡疾病,

人類夥同社會對他們妖魔化,污名化,

因為他們所愛的人的性別,

而失去了各種權利。

我不是喜歡同性,

只是我愛的那個人,剛好和我一樣而已。

傳宗接代和結婚生子的傳統思想,

深深束縛著整個社會,

不光是同性戀者,

甚至包括他們的家人以及親友,

社會對於「異類」的恐懼的劣根性,

如同一座大山,

壓垮了很多同志者追求婚姻的勇氣。

沒有什麼東西必須通過婚姻才能得到,

但有一些東西只有通過婚姻才能付出。

同志希望得到社會的認可,

但如果不被認可,

他們的感情就不背稱之為愛情嗎?

同志希望有穩固長久的契約關係,

但僅僅只是想用一張白紙去約束兩顆心嗎?

並不是。

他們所需要的不僅僅是這些,

他們真正想要的是平等權利,

是生而為人平等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權利。

可以自然而然走在大街上,

牽手親吻而不被圍觀的權利;

沒有顧慮順利一起共同撫養下一代的權利;

在另一半病重推入手術室,

可以正大光明簽字的權利;

當死別之後財產,

可以沒有爭議留給愛人的權利;

並不是只有異性戀才被批准獲得的權利,

而是作為人類都應該擁有的權利。

而同性婚姻合法化不僅是他們的勝利,

更是人類文明在進步的證據。

這個世界其實已經足夠魔幻,

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耽誤終身的能夠合法;

連相親大會上不以戀愛為目的結婚,

這種耍流氓都能合法;

連渣男為了小三,

讓原配凈身出戶後都能再結婚;

為什麼兩個不為傳宗接代,

真正相愛的人不能合法結婚?

請問憑什麼同性戀不用品嘗婚姻的痛苦?

為什麼他們的愛情就可以不直接入土呢?

只要我們努力即將會迎來一個新時代,

在那個時代里不僅同性婚姻被視為合理,

八十歲再結婚也可以合理,

不生殖的婚姻也可以合理,

甚至不婚都將是合理。

不再有二十幾歲就被逼婚的年輕女孩,

也不會存在「作為生殖機器」的妻子。

雖然我們其中大部分人不是同志,

未來也不可能成為同志,

為什麼我們還要支持平權運動呢,

因為它們終將有一天指向我們每一個人。

你來人間一趟,你要看看太陽,

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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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4/node151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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