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同性的、異性的,我們結婚吧!(圖)

少帥| 2016-12-12| 檢舉

【專題】 同性的、異性的,我們結婚吧!(圖)

同性的、異性的,我們結婚吧!

以愛為基礎,以人為根本,同性的婚姻也應與異性的婚姻一樣值得我們支持與祝福。

圖為同志遊行。資料照片

左/右利

大兒子小時候是貫用左手的,無奈妻/我兩家族長輩一致要求改為右手,沒有目的,不用理由,小輩的不必再說,執行!好像兩家族剛開完會似的,和諧美滿,彼此達成共識;可事實上妻/我兩家族長輩也只有在妻/我結婚時見過一次而已,直到現在,一次而已,為何想法如此一致,感情如此濃烈。

妻/我除了接受之外,還能說什麼、做什麼,因為長輩的壓力;即使我看到當時兒子在餐桌前吃飯,硬是被長輩用言語罵、用肢體力量改成右手的無辜模樣;身為父親的我,看到兒子的無助眼神,是我們強加給予的,即使妻/我都知道左利與右利事實上與個人的發展沒有影響,而適性卻是通往成功之路的捷徑;但,因為妻/我是小輩,以女性主義理論而言,這就是父權體制下的建構,必須遵從;於是,我強忍吃完飯,飯卻無味。

如今想來,其實我當時也是父,卻不必然是父權,反倒是對兒子的關懷,令我感到無能為力,只能眼睜睜的看兒子無助的眼神,他只是個小孩;如今想來,當時的情景,我的兒子最仰賴依靠的兩位阿嬤,我的岳母/母親,卻是無情的幫手,反倒比我岳父/我父更強烈,這是父權嗎,還是你們給父權的強加比賦,無限上綱。

過去的已是過去,還好,我的兒子沒有被當時的強權屈服,他目前仍用他的貫用左手,而左/右手真的沒有差,而妻/我兩家族長輩也忘了這一段強加於他們孫子的故事,仍然將我的兒子視為他們最重要的,遠超過對妻/我的生命體。可背後左/右手之間的選擇,兒子最終保有其左手的權力,若兒子問是誰的功勞,其實兒子知道,是妻/我的功勞,因為教育,教育使妻/我知道左/右手之間並沒有利與不利的關係,只是因為習慣而使人(台灣人、中國人)誤以為右手是好的。因此,在當時我們表面上認同妻/我兩家族長輩對右手的期待,可事實上我們覺得適性為之,任兒子所選,最終兒子勝了,得以保有左利。而妻/我兩家族長輩有追問嗎?沒有。已經忘了,甚至忘了有這件事。

我突發奇想,私自認為妻/我兩家族長輩對他們孫子左利的觀點,陷入了teleological 的理論,即左利=不利,不利於未來的發展。可這樣的思維卻又掉入了滑坡謬論(slippery slope)的氛圍,左利不利於書寫,不利於書寫,哪來的功成名就…亦即連續體效應。

人生得意須盡歡

基於以上,我要說的是,人是懂得漸忘的動物,再強調一次:人是懂得漸忘的動物。

人真的會堅持理念,或者只是盲目的為了符合當時當下社會的期待與觀點,事過境遷,一轉眼,卻忘了曾經堅持的,更忘了對與錯,甚至根本就沒有對與錯;沒有對與錯,亦即中立,可以選擇。

左/右利給了我一個明確的啟發,我應該把握當下,活在當下,適我的性,發揮我所能,因為人是懂得漸忘的動物,若我太拘謹,太拘泥於世人以為的觀點,我不敢有所為而不可為:當我發現其實世人是懂得遺忘的,根本不把你/妳的事當一回事的時候,我在等什麼、我在躲什麼、我浪費的青春誰來補償,就算補了錢,真的可以彌補我短暫的歲月,為時已晚。

人生得意須盡歡,不用躲藏,躲一年將浪費一年的青春,以此類推,試問:你/妳的人生可以有幾年?有多少個歲月是值得躲藏的,當有人早以沉浸在愛的懷抱,相依相偎時,卻躲起來,再問:你/妳們再躲什麼?只是在躲歲月的流失而空自想像會有那麼一天。

出來吧,勇敢的向世人主張,我不再害怕,愛我所愛,不再為世俗的眼光躲藏,因為世俗的眼光也換不回我一絲流失的歲月;我要主張,我要將我身體流失的情感展現出來,用她/他的律動彼此交融,哪怕融化了,在所不惜;我更要主張正在試探她/他的情感所向何往的人們,相信自己的適性,如同初長時左/右利一樣不加思索,即已知自己的去向;我們不用向世俗道歉,因為世俗欠我們的太多,反倒世俗應主張向我們道歉,因為似是而非的眼光。

人生得意須盡歡,不用躲藏,盡情享受這她/她、你/你的身體律動,人生幾何,這是起碼自己屬於可以掌控的。

激情過後

人生得意須盡歡,我們盡情享受這身體的律動,恣意放縱彼此的擁抱。然而,不論是她/她、你/你或她/你的型式,激情過後,終將平靜,雖然精神層次因為對彼此的愛將我們緊緊鎖在一起,親密而看似一體,當面對現實的問題時,愛的鎖鍊終因無情的風雨日積月累的侵蝕而崩解。

以當時當下台灣的趨勢而言,別再說體制內的婚姻將女性視為家務勞力的剝削,而忽略了雙薪家庭男性下班(工)後,仍要打理家庭三餐;也別說女性屈服於男性強而有力的身體之下,默默承受暴力,卻忽略了女性施予男性言語的精神暴力;更可笑的是,還有人認為女人走進婚姻就等於走進公/婆家,因此對女性來說,又是未可知的命運:地獄、天堂,而忽略了公/婆家只是逢年過節時的免費居所而已,相反地,娘家常是去的地方。

有人認為,同性婚姻的好處是沒有家務勞力的剝削、沒有暴力的存在,只有因回公/婆家時所面對的眼光。而事實上,我認為同性婚姻仍會有家務分工的不均問題,因為兩人相處,仍然要分配工作,工作既是分配的,就必定產生不公,不公就是問題,也同樣有異性婚姻所面臨的不公問題,隨之而來的就是爭執。

若真有暴力存在,以目前而言,暴力並不僅止於男對女,因為暴力往往發生在兩人的共識上不一致,在情緒大過理智所能抑制時,已不是「愛」所能預期的,不分對異性、同性,都會有暴力的,且暴力的種類何其多, 肢體的、言語的、文字的暴力,暴力的背後都是傷痛,重點是,你們能確定這些施暴者都是男的對女的所為?還是你們依據傳統的思維,卻忽略了現代婚姻男/女平等的現實面?甚至當你們還在同情的聽女人高談闊論其所受家庭暴力的處境時,那角落裡被無情的言語暴力承受極大精神折磨的男人卻無語問蒼天,就算問了,也沒有人會相信。

異性婚姻是如此,而同性婚姻也必定如此,別說同性婚姻不會有意見不合的時候;兩人相處久了,愈來愈熟悉,因為熟悉,也愈來愈不設防,不設防的結果就是坦白,坦白的說對方的行為舉止逾越了界限,其結果就是暴力。因此我腦中有兩張圖片,女/女高談闊論其所受家庭暴力的處境,男/男在角落裡被無情的言語暴力承受極大精神折磨卻無語問蒼天。

如前所述,異性婚姻,公/婆家只是逢年過節時的免費居所而已,同樣的,同性婚姻也將如是,或許你們會說同性婚姻有公/婆及其家族的異樣眼光看待,是的、會的,但如同對左/右利的堅持一樣,人是懂得漸忘的動物,人的會堅持,只是盲目的為了符合當時當下社會的期待與觀點,事過境遷,根本就忘了這件事。但有一點要提的是,與公/婆家相處其實就只有那麼幾天,而誰與妳/你生活在一起,當病了、老了,誰能立即給予援助,是她/他,遠水是救不了近火的。

當我們知道原來同性婚姻所將面對的,也正是異性婚姻正在面對的,也可以這麼說:異性婚姻正是同性婚姻最好的導師,可以不必再從頭摸索,最後才發現面對的問題正如同異性婚姻所面對的問題相若;應該是相互合作的友伴關係,而不是相互攻訐的對像。

我們結婚吧

兩人相知、相愛、直到相守,這是多麼美好的事;世界如此寬廣,陌生的臉不斷地出現在我們眼中、不斷地與我們擦身而過,為何我們愛的就偏偏是她/他,而她/他又剛好符合我們的適性,這就是緣分、這就是愛情。拿出勇氣,主張:我們要結婚,共組家庭。

當愛來臨時,如果我們還在猶疑,還不斷的將「異樣眼光」擺在我們內心,並視為阻斷我們結婚的牆。那麼,我來說一個真實的故事:

那已經是20年前的事,雖然大兒子也15歲了,如今想來仍覺得好像昨天才發生過,因為刻骨銘心。當時身為泰雅族(當時稱山地人)的我,與現在的妻子相愛、相戀,戀愛的我,眼中看到的盡是蔚藍的天,就算下雨,我看到的仍就是蔚藍的天;心中想的念的都是她的身影,若我是一隻鳥,我將即刻飛到她身旁。

但是,甜蜜的時光總要面對現實的阻礙,是一面牆,一面山地人與閩南人的牆。當時歧視山地人,是普遍的現象,不是只有閩南人而已,是全部的人,也可以說,只有山地人不歧視山地人。也由此觀念,我的岳父母阻止了我與妻子的戀情,沒有理由,就是歧視,總之就是不可以。我曾經為了不能見到她,獨自登上大學宿舍樓頂,我不是要跳樓殉情,而是與夕陽對話,我自問自答,我為何是山地人、為何不可以自由的擁有愛情。其實當時的我早就已經知道歧視山地人不是現在才有,自我小學接觸都市開始,我已經習慣了,「被歧視」事實上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只有我,而是全部山地人的生活的一部分。

但因為愛的堅定,最終那面牆倒了,我與妻結婚、生子,有了家。多年之後,岳父自己向我說的:當初不是因為歧視山地人,實在是因為怕我們山地人的「性」需求太強了!雖然這樣的理由實在太牽強,但是最起碼有理由。可我的岳母只說了一句:曾經有這樣的事嗎!

不論同性、異性婚姻,都會碰到一面牆,如果不前進,牆仍然是牆;但勇敢往前走,牆有可能隨時會倒。還在顧慮什麼,結婚吧!

婚後省思

因為愛,我們結婚了,當然是喜悅的;異性婚姻,還有個附加價值,如果可以,身體許可,且雙方達成共識,可以擁有小孩做生命的延續,但並非所有的異性婚姻皆以生小孩做為結婚的基礎,就算以生小孩做為結婚的基礎,也未必真的生的出來,因此結婚不等於會有小孩,因此我說有小孩只是附加價值。

以自身經驗來說,我的精子恰與妻子的卵子相融,因此有了小孩,但我們結婚並非以小孩為前提,單純為愛而結婚。現在想起來,小孩才是真正剝削的根源,剝削我們夫妻倆,不能自由自在的旅遊,不能說不工作就不工作,連夫妻之間基本的性需求也被孩子剝削了,不能說愛就愛,而夫妻間的爭吵原因更有一半以上源於小孩;小孩對我而言只是讓我懂得父親的愛的形態不同於其他的愛而已,更多的只是肩頭的責任。

與妻結婚將近20個年頭,期間因為相互看不順眼,動不動「離婚」這個字眼出現了不止20次,想當初因要結婚而濃情蜜意,而結婚之後,單身生活是如此的令人懷念,不然為何動不動就說離婚。

目前,漸漸地,結婚對我而言是中性的,因夫妻長久的相處後,激情開始轉為關懷,關懷之後,才發現那已是親人的關係!

我大膽的說,同性婚姻也將以這樣的模式收場,自激情開始轉為關懷,關懷之後,才發現是親人的關係。雖說結婚最後的關係是親人,但我們不能逃避婚姻,因為只有通過婚姻,我們才能深刻的體悟。結婚無論如何是不會寂寞的,最起碼有「親人」。

無悔

結婚、有小孩這條已經形成的路,對我而言是有真正屬於自己家的開始,不全然是幸福的,更多的反而是負荷,但我已沒有回頭路,因為有家在等我回家。

我問過我自己,為何父母親如此的努力工作照顧我們兄弟成長,為何我如此的眷念我的父母親;而自己又為何如此辛苦的上班,只為了孩子的利益著想?

我知道了,這就是循環,生命的循環,一個成家所必須要負荷的。我鼓勵人們結婚,在相愛的基礎上,同性的、異性的都值得被鼓勵,為了不使人生這條路上有所缺憾;但我不鼓勵原本就抱持單身主義者結婚,因為沒有必要拿沉重的石頭砸自己的腳,會痛的。

祝福全天下同性的、異性的在婚姻裡享受屬於倆人的甜蜜生活!

賴國正/國立桃園啟智學校教師、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學生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4/node13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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