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反對同性婚姻的奇葩理由

少帥| 2016-11-02| 檢舉

那些反對同性婚姻的奇葩理由

黃益中

台灣數十位跨黨派「立委」宣布推進婚姻平等之後,反同組織護家盟提出了禁止同性婚姻的理由。10月25日,公民教師行動聯盟發言人黃益中在《聯合報》網站發表文章,反駁護家盟的言論。

護家盟:同性婚姻與人權無關,不應該以人權口號或概念全面法制化。

黃益中:對護家盟談人權就像對牛彈琴,我們得因材施教。如果人權不是結婚的理由,那相愛總該是理由吧。如果男女可以因為相愛而組成家庭,為什麼男男或女女不行?每個人都擁有愛的權利,就像我們常說的「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誰有權力阻止愛人的權利?說穿了就是歧視。

護家盟:同性戀人的婚約沒有「夫妻」稱謂,若修改法規中的相關稱謂,傳統婚姻必須照辦,夫妻、父母之類的稱謂都沒了,將瓦解傳統人倫和輩分倫理,衝擊人類精神文明。

黃益中:如果只是稱謂,倒是請護家盟們放心,同性婚姻一樣可以互稱對方是丈夫或妻子,孩子一樣可以稱長輩是爸爸或媽媽,傳統人倫與輩分一樣會存在,媳婦或女婿的稱謂也不會改變。而且,這也不會讓亂倫或多P合法化,仍然是「雙方」才能結婚。地球照轉,太陽一樣從東方升起。

護家盟:同性婚姻法制化,等於用公權力認同和鼓勵同性性行為,堅決反對以公權力不當地嘉許極具爭議的關係。

黃益中:我很疑惑,什麼才是「值得嘉許」或者「不值得嘉許」?如果護家盟覺得同性之間私密的性行為不合理,所以堅決反對,那如果我覺得護家盟間的性行為不合理,我可以堅決反對「嘉許」護家盟這種極具爭議的關係嗎?

護家盟:同性婚姻不符合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在具有長期承諾、穩定、受法律保障的一男一女婚姻關係中,子女最有可能得到父母的良好照顧和教養。

黃益中:子女教養這點,連高中生都直接吐槽:「那單親家庭呢?」「外公外婆帶大的孩子呢?」「育幼院的孩子呢?」這種「一夫一妻婚姻下才有良好教養」的言論,是自以為模範家庭的傲慢,不只是歧視同志家庭,根本是歧視所有弱勢家庭。

護家盟:同性婚姻沒有自然生育的可能性,不利於家庭延續與人口發展。

黃益中:這就類似李天柱在金鐘獎上所說的:「我不會支持同性戀,因為這會造成人類滅絕。」可是各位護家盟,你們是不是搞錯了,同性戀本來就不會生孩子,幾千年來都是如此。人類如果會滅絕,從來不是因為同性戀,完全是異性戀不生孩子的錯。

黃益中進一步指出,護家盟的牽強理由屬於典型的「異性戀霸權」,把「生殖」當成核心價值,只允許男女兩性存在,其衍生問題就是恐同症。這種觀念不止針對同性戀,如果異性戀不結婚,或者結婚卻沒有生孩子,又或者結婚後離婚,也被視為「錯誤」或「失敗」。所以即使有一天保障婚姻平等,護家盟之流仍會化身不同樣貌、無孔不入。黃益中說,只有真正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才能根除恐同症。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4/node132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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