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在高雄博美牙醫打工,而女友「為她做牛做馬後要討工資」時,她竟做了這一件令人發指的過分事情...

今年初我女朋友去高雄博美牙醫打工

裡面的老闆兼醫師在我女朋友做牛做馬十幾個小時之後

說下個學期有缺人在聯絡你

寒假過完,下學期開始了

很快的清明節了 然後.......

就沒然後了

聽到這里就覺得怪怪的 錢呢???!!!!!!!!

我就叫我女朋友打電話去問她什麼時候要給錢

醫師回她

"不好意思沒有喔,你在試用期"

???????

我理智線就斷了,上網查了一些資料之後 打了電話過去 以下節錄一些重要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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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是那位醫師的姓氏 ,原是我

原: 我是曾XX她的哥哥,之前有去你那邊打工的

p.s.講哥哥比較有立場啦別糾結 .....

原: 所以我們要拿那時候的薪資

潘: 那是她如果有錄取的話,才有我們那個壓 ,我是有跟她事先講喔

原: 這樣我們就會根據勞基法走勞動檢查這條路線...

潘: 那跟勞基法沒關系啦吼先生

原: 以一個牙醫師薪水沒必要ㄟ我們的錢吧 ....(略)

沒照勞基法照實有工作紀錄的話,會罰九萬到十五萬之間

潘: 那你覺得你應該拿到多少才能覺得公平呢

原: 照最低薪資的話,你應該給她2500,她是一個大學生,不應 該做一些傷害她權益的事情,我本身也是牙醫系的...

潘: 我沒有傷害她呀,可是我在這邊的紀錄就是那三天

原: 阿你就剩下來沒有好好做紀錄呀

潘: 沒有什麼紀錄呀,就是那幾天呀

原: 你有叫他以學習之名行勞動之實呀,補器械之類的

潘: 清理器械是我們事先講好的工作內容,我有說她是來試用看看的

原: 法律上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這是違法的

潘: 有沒有違法我是不知道啦,這是在經過她同意之下的呀

原: 這在法律上是沒有效力的呀

潘: 這跟效力沒有效力沒有關系啦,這樣那麼講好了,你有什麼證明他有來過我們診所,這麼說好了

原: 你剛剛都說了,我都錄音下來了

潘: 你錄音就盡管錄音好了,你要的我不是不能給,只是這不是在雙方認可下的

原: 法律上就是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醫師您做一個ENDO有一千多點,做一個補牙也有六百多點,沒有必要一個學生到那邊那麼多天還要a她的錢,你做一個CROWN也有七千多塊

潘: 那是你有做到七千,我沒有做到七千多塊

原: 在怎樣她才要求最低薪資2千多塊的回報

潘: 那你要提出證據呀

原: 我可以提出證據呀,但是這就要走到勞資糾紛,你會先被罰鍰九萬到45萬,我不想走到這一步

潘: 這樣子說好了,你如果有誠意的話

原: 應該是你要有誠意吧,你太奇怪了吧

潘: 現在是幾月幾號,現在跟我談這個

原: 這有抵觸嗎?

潘: 你就是聽他說的,你就認為她有來嗎?

原: 你現在就是說...

潘: 你現在就是說,你要憑這個錄音來做一個基準?

原:她在那邊打工是個事實呀,難道你要開始說,她根本沒去過嗎,這會不會太狡猾了?

潘:他人有來,但是很明確的她不是來打工

原: 所以她去那邊就是做義工

潘:先生你要那麼曲折我也沒辦法

原: 那我們就準備走勞動檢查

潘: 你就白紙黑字寫下來,看看她何時來

原: 這樣你就會支付了嗎

潘:只能說這不是支付不支付的問題,我要請一位律師在旁邊,才能有一份真正叫做和解書

原:現在的事實就是她有去打工

潘:她沒有打工,你要舉出證明他有來打工,她有來過診所,但是不是來打工 原: 所以現在是這樣子?中山牙醫系的人跟高雄的人都會知道你這樣子的說法,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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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完脾氣我又龜縮打電話過去,跟她說說我的電話 然後她嘴一下掛我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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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我撥電話跟她約時間談 經過一段烏龍她一直亂說一個人是我女朋友(別想害我!) ....(略)

潘: 唉你們喔,你們自己查清楚啦,一月份沒有這個人,你在說什麼曾XX根本沒這個人,請你搞清楚 你打錯診所了,你打錯診所了(超生氣) 我可以很明確地跟你說,我這里有的,就是一個高師大的學生工作到十二月底 你說的那一位,基本上也沒達到那麼多次,就對了

原: 所以你們就不記得這個人嗎?說她沒有去過那間診所是嗎?

潘: 我沒有那樣說,也請她下禮拜六來一趟來談

後來想想,送我女朋友去跟他盧根本是滿裝滿等易大師打一等艾希,所以叫她打電話給潘醫師跟她說 他哥哥已經把資料送給高雄市勞動局,請她別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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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過兩分鐘,電話響了

潘: 喂~您好(超級溫柔的聲音)

原: 我是曾XX的哥哥

潘: 我們不是說好禮拜六過來拿錢嗎? (啥??????)

原: 沒有來拿吧你不是說叫她去談嗎?

潘: 阿來談的意思不就是來拿的意思嗎? (三小????)

原: 沒有,現在不用拿沒關系了

潘: 我不太了解你的意思捏

原: 你那天叫我們過去談,不是拿,你說還需要談!!

潘:阿來談就是來拿的意思呀

原: 你那時不承認她有到那邊打工,你怎會說叫她去拿呢

潘: 不是承認不承認,我那時候很忙,忘記叫助理把錢拿給她

原:你不是說沒有紀錄,怎麼會叫助理把錢拿給她

原:那你查到她有紀錄了嗎?

潘:我不曉得你的意思

原:我可以把檔案傳給你,讓你聽聽看你那天說了什麼

潘:我是沒有記錄說把錢拿給她

原:我問你那時候她去的紀錄,你那時還說先生你打錯電話羅,你打錯電話了,你還記得你那時候的態度嗎?

潘: 我也不是故意...

原: 這筆錢我可以不要,我要讓那些欺負我們的人,受到處罰之後會有調解,也會有勞動檢查,這樣就是兩萬元以上的事情

潘: 什麼什麼...勞動檢查(極端震驚的聲音)

原: 我跟你講明了,如果調解不成功,我就會走勞動檢查,在勞動局陳情申訴了,附上錄音黨

潘:那...你申訴的內容...

原:我怎麼會跟你說(我又不是北七),他們就是要檢查

潘:檢查.......................................... 她也沒有給我證件我也沒有幫她掃呀

原:這就是慘的地方,你什麼都沒紀錄呀,就已經要被兩萬到30萬了,還不發薪資,我不知道你要被罰多慘,你剛剛還跟曾XX說,盡管放馬過來

潘: 我沒講放馬兩個字吧...(心虛)

原: 你現在說什麼都會忘記啦沒關系啦

潘: 我只能這樣說好了啦,我是很有誠意啦

原:嘿嘿嘿 之前不是要我們有誠意嗎

潘:我就是有誠意才會約你們禮拜六

原:你那時候是說過來談不是說給錢

潘:吼吼...你們這些少年怎麼錙銖必較??

原:好好好反正之前你說過的話都忘記了呀 反正你之前說過她有這個人,但不是來打工,你要逐字稿我 也可以給你一份,我都會背了

潘: 你為什麼要把事情搞成這樣子

原: 是你把這件事搞成這樣子的,我們可以出來談可以調解,你 錢給我們就好,你堅稱沒有這個人,或者是她有去你也不知道

潘: 我真的完全不知道這個人名,我都交給助理去處理呀

原: 現在都是助理的錯啦沒關系

潘 : 你要求多少我也沒有說不給呀

原:你有說不呀,你還要請律師耶,律師半小時三千塊,我只要求2500塊,不知道你在幹嘛

潘:.........

原: 現在說什麼都來不及了,我都給勞動局了,現在只是發發脾氣而已呀

潘: 那你調解委員會還要去呀

原: 我可以不去呀,2500家教一下就有了,只是無法忍這口氣,你那時候的態度,讓我們覺得剛出社會就不需要被尊重一樣

潘:唉...我只是一個忙到不知道幹嘛的牙醫師,你會記得今年一月的事嗎?(超虛弱...)

原: 廢話,活生生的一個人耶,來了二十小時我怎會不記得

潘:..........................

原: 我要去念區段,醫師你也知道區段吧...

:你...真的是讓我對....

(我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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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大之後 很多事情都是丑惡的 我們當然可以對所有人都很友善 但是一定要懂得武裝自己 我去看過這家牙醫診所的FB 她的病人都很喜歡她 不能否定她的醫德與對病人的用心 可是這位學姊的私德真的是...... 希望自己不要成為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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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提供一些關於勞動檢查的網站

http://laborvision.pixnet.net/…/107140087-%E3%80%90%E5%8B%9…

我的申訴內容

我是當事人(曾XX)的男朋友,她已委託我處理這件事情 曾XX(以下簡稱曾女)到高雄博美牙醫打工 執業牙醫潘XX(以下簡稱潘女)以」試用」之名(或是去診所但是堅稱不是打工,錄音檔1 7:16) 要求曾女坐櫃臺,清理器械(錄音檔1 3:40),貼膠布,接待客人 但潘女不予支付薪資,顯然違反勞基法第26條 再者,潘女未詳實記錄員工出勤(錄音檔1 8:20)還要求曾女舉出來店裡打工的證明,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五項(僱主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記錄至分鐘為止),並以此規避曾女有到診所打工的事實(錄音檔3 3:22 )造成我們舉證打工這件事實的困難 但有辦法確定的時間為

2015/12/17 15:00~18:00

2015/12/29 19:30~22:00

2016/1/6 14:00~18:00

20161/5 18:00~22:00

2016/1/12 14:00~22:00

其餘時間無法確認,可待貴局勞動檢查時幫忙查出 謝謝您

對了

這是最近高雄勞工局已經開罰的網頁截圖

雖然好像沒有我想像中罰的那麼多...

但是高雄勞工局跟勞動檢查處真的有在做事的

希望大家也能懂得捍衛自己的權益

別讓這種慣老闆繼續壓榨我們了

謝謝大家看完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4/node131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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