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友在臉書po出一名男子在臉書的貼文截圖,可以見到一名男子貼了一張女性半臉的照片表示,鄰居的國中女兒為了一支新手機什麼都可以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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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了,成年人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可是犯刑法的耶,這男的竟然敢這樣明目張膽的在臉書上po文,說:「俺就是純粹要x她…」這也太囂張了吧?
話說,現在這個社會,人們的價值觀已經完全一切向錢看了,笑貧不笑娼早已是正常的社會現象,但這篇這個噁男的對象可是國中生耶,人再怎麼下流也是要有點分寸吧?利用少女涉世未深的弱點,3000塊就想奪去人家的童貞,這實在讓人看不下去啦…
人家有這個年紀子女的父母,真的要多花時間關心自己的小孩,不然社會新聞很可能就會在你家上演呀…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對未成年少女也下得了手?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名男子在臉書的貼文截圖,寫道:「朋友請我代po的,誰家的女兒要小心啊!」
該名網友秀出的臉書截圖中,可以見到一名男子貼了一張女性半臉的照片表示,鄰居的國中女兒為了一支新手機什麼都可以犧牲,自己終於把她約出來了,還強調「不能先上她…只能先抱抱!感覺挺肉的,捏著她的屁股還會全身緊繃發抖。」該名男子還表示要繼續「下重藥」,一定要將國中妹弄上手。
有不少網友提醒他「國中!這違法」,男子還大言不慚的說「不會,敢吃就一定有防備」,還強調「俺就是純粹要x她,買一之(支)3000元的手機來x一個幼毛~很划得來!」
▲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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