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單身男同志的孤獨生活
我就享受孤獨與寂寞。孤獨只不過是生活方式的一種,大凡有所作為,又成就的強者,都是在孤獨中努力學習和艱辛工作的。真正的強者才懂得什麼是孤獨,也只有真正的強者才懂得從孤獨中取勝。
這一刻時星期五的早上八點三十七分零八秒,我早在半個鐘頭之前就醒來了。沒有什麼可以比起被窩讓我更覺得有安全感。金色的陽光將整個房間照得白晃晃,室內的溫度是十七度,但外面卻是溽熱的六月天。我還感到有點冷,多在絲棉被裡卷得像個蠶蛹。這種秋風瑟瑟的感覺讓我有幾分陶醉。
伸個懶腰,跳下床,倦怠的走進浴室,看著鏡子裡的我發獃~~~~油光滿臉,深淺不一的暗瘡印,像是剛剛被狂風吹過的頭髮。其實,在我這個年紀的男人中我算是很不錯的了,好多男人已經是挺著個大肚子,一臉肥肉聳拉下來活像一頭老虎狗,走起路來慢慢吞吞的,眼皮上的脂肪快壓得睜不開眼,眯成一條縫,露出猥瑣的目光。我沒有自戀,也許可能有那麼一點點,但我從來不認為自己長得酷或者長得帥。即使有人這麼說,我也認為他的話很懷疑,可是在這一點上我很自信!我依然和十幾年前沒有什麼兩樣,只是髮型變了,穿得更時髦,外表成熟了。
換上一條灰色的綿質內褲,吃完早餐,泡壺鐵觀音。我不喜歡喝咖啡。坐在書房的電腦前,打開郵箱,有五封信郵件。兩封是國外的出版商寄來的約稿信,另外三封是新認識的網友寄來的。一一回復後,又接到兩個電話,其中一個是文打來的,她正趕去公司上班,約我今晚到「八零八」見面。這個月她已經有十幾次遲到的記錄,早就有準備被炒。
我的骨子裡與生俱來就有股懶散,所以不適合當個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大學畢業後曾經在銀行,廣告公司,外貿,電視台干過。四年前的某個早晨,不知是何種力量驅使我突然放棄高薪的工作,從未上過一節作文補習班的我竟提起筆寫文章,當個自由撰稿人。最令那群權威的文學前輩們憤憤不平的是,我平均每年出一本小說,,每一本都是暢銷書,就連港台也有出版!他們寫了一輩子文章,能在大陸的幾本低劣的故事月刊發表幾篇連載就感慨萬千!在大陸當一名作家,付出與收入是不成正比的,有的真的還不如去當一名民工。我的第一本書僅收到七千塊人民幣的版權費,過去,我一個月的薪水都不止這些!所以,寫作不是我的主要的收入來源,寫作只不過是我對生活感受的記錄。我更奉勸那些還在做白日夢的文學青年還是別較勁,乖乖打上領帶過著上班的生活。
在旁人的眼中,我好像是個不務正業,吊兒浪當的青年。剛開始時,我還真的很介意別人的眼光。想想看,一個男人在上午的十點鐘出現在超市裡,推著貨架車,像個主婦一樣在購物,是多麼地引人注目。她們肯定認為我是個失業者,是個窮光蛋!真想走過去大聲對她們喊道,我一個月的收入至少是你們一年的收入,我穿得一條的ck內褲是你一個月收入的一半,我的旅行箱全是lv的!
一個人的生活,是孤獨的,但也是自由的。只要你自己去慢慢發掘,感受,一個人的生活是可以豐富多彩的!也許我太自私了,太自我了。我決不要和其他男人一樣,談戀愛,結婚,生小孩,過著死板枯燥的平庸生活。我希望生活中的每一分鐘都充滿驚喜,冒險,刺激。
一個人的生活,想幹什麼就去干,不會有太多的考慮。想什麼時候睡覺,吃飯,洗澡,回家,都不會有人嘮叨,更重要的是想和誰上床就和誰上床。彼此都不必害怕誰辜負了誰!我不相信美麗的童話,無知的少男少女才會相信美麗的公主醒來後,與夢中的王子過著幸福的生活!童話是寫給孩子看的。只有孩子單純的心才會受騙。這四年來,我沒有擁有過一段穩定的性關係,雖然過著放浪形骸的生活,但有時又自我節制。我是一個非常典型的雙重人格的人。和我有親密關係的人多不勝數,以至於我不得不用一本筆記本記錄每個和我有性關係的的人。不過也有幾個是例外的。除了性之外,我們互相欣賞,發乎情,止乎禮。愛情再怎麼美好,也會有煩惱,痛苦,我是個唯美主義者,不能忍受缺陷,所以我選擇了這種生活方式。
講完第二個電話,走到靠窗的沙發坐下。頭髮乾了,我對著玻璃的倒影撥弄。剛剛答應那個出版商寫一本書,小說,散文集什麼都好,字數一定不能少於二十萬。他開出的條件很優厚,內容自定,每字一塊錢,再抽百分之三十的版權稅,再版另算。不過,我很討厭這些港台的出版商,不可一世,總以為內地的人都是窮鬼。如今大陸的有錢人多的是,分分鐘還可能超過福布斯那些黃毛。
十二點了。
不知不覺,一個上午又這樣過去。整整三個月,每個星期只給台灣的「z報」寫專欄,這段時間閒的讓我發愁。早上在家上網,下午又是出去走走,逛逛商店,上茶樓,看電影。後來乾脆每個下午都去「溢香茶坊」點上一壺大紅袍,自個偷著樂!上網聊天或看書。時間就這樣被打發完。
我只在下午才去「溢香茶坊」。晚上,這裡太吵了,與其說是茶坊,不如說像是酒吧多一些。猜拳,打牌,甩骰子,唱卡拉ok,歌舞表演``````茶坊應該是個安靜,幽雅,令人身心鬆弛的地方。喝茶是一種品味藝術,修身養性,古人云:喝七碗茶能羽化升仙得道。
第一次去溢香是某個周末。震耳欲聾的流行音樂,我和朋友談話時都是扯紅脖子張開大嘴。客人可以自點自唱,並且有幾個駐唱歌手。其中一人與我有過一段邂逅。他像是東北人,光頭,三十多歲,皮膚很白凈細緻,但看出已有點鬆弛。他是個同性愛,我非常肯定。並不是他很妖,而是半年前我在百盛的boss專櫃檯前試香水時,他剛好和一個朋友在我身旁。我倆不經意的肩碰肩,但我認為他是故意的,是在試探我是不是也是同性愛。我們從未說過一句話,我也很少正眼看他。反而每次巧遇,他總是不厭其煩地製造各種機會故作姿態惹我注意。到「溢香」喝茶我不得不承認是有種虛榮心在作崇,想看看一個男人為我痴狂,瘋癲,失態,干盡傻事。這點讓我很得意。因為我也是一個男性!
你好,聊嗎?
從螢幕跳出一行字來。
你好,說吧。
我漫不經心地回答。
他;你在哪?不用工作?上學?
你不也一樣!
他;我是搞電腦的。
我也是。
他;呵呵。公司在哪裡?
我是自由職業者。
他;多大?
我年年十五歲。
他;多高?多重?
幹嘛呢?
他;想見你。
我很醜。
他;那我更想看你有多醜。
不用了,看八兩金就一樣。
他;呵呵`````````怎麼不說你自己!
他;有朋友嗎?
現在沒有。
他;以前那個是什麼原因分開的?
你問得太多了。
他;因為我想了解你~~~~~~~~~我要下了。
他;怎樣和你聯繫?
他;記下了,88. 886我從不相信網上那些人說的話。任何人都可以隱藏在這裡,像一條變色龍。將他們自己心裡所有隱晦,醜陋的一面盡情釋放。反正,誰也不認識誰,也許和你聊得正火辣的妹妹是個大男人,也許在傾聽你嘮叨的溫柔男人是個小男孩。很多人從來都不留下自己的聯絡電話或是其它的聯繫方式,不停更換手機號碼和qq,就是為了不讓別人找到他們。我不期待有人會愛上我,我也不會輕易愛上一個人。我很清楚就是一對有正式註冊的合法夫妻也不可能一生一世,更何況是兩個男人,是沒有結局。我懂得現實與虛擬,精神與肉體需要清楚的分開。有些人只能和他愛愛,決不能談感情。在我寂寞無聊時,會毫不猶豫地查翻電話本,一個一個的打去,直到有一個傻瓜以為我當真在想念他而上當。其實,他只不過是我孤獨是附屬物,男人的工具。
愛情是一種距離美。愛一個人,事實是愛他的形象。任何人只要扮成你心目中喜歡的那個形象,你也會愛上他的。當愛情結束時,證明兩個人都太了解對方。世間所有驚天動地的愛情故事最終都以悲劇收場。我不要相愛,我只要愛愛。女人愛男人是因為他的金錢,地位,權力可以滿足他的虛榮心;男人愛上女人是因為她的服從,卑賤令他狂傲自大。如果兩個人能走在一起靠的決不是愛情,而是頭腦。和打牌一樣需要對手。一個人離開另一個人,肯定一方不是另一方的對手。想找個陪伴你走完人生路一定要找個勢均力敵的對手。
關上手提電腦,付完帳走上回家的路。
我喜歡傍晚回家半倚在沙發上,一邊看夕陽一邊遐想。有個廣告說看夕陽越看越落寞。
生活是需要領悟,快樂的生活更需要經營。
我住在三十樓,站在落地窗前,能欣賞到大半個城市。很多年前我曾對熙說過,將來有錢一定要住在最高的地方。他說,有理想不錯,但要付諸行動,不然只會變成一句空話。十多年來,我一直照他說的話去做。
兩年前我才搬到這裡,為了買這套房子花掉我的積蓄的三分之二。這小區的樓價是全市最貴之一。有三間臥室,兩個客廳,一個書房,一個休閒間和一個餐廳,共有四百多平方米。我喜歡大房子。家居是以冷色調為主,白色沙發,白色床單,白色地毯。牆壁是淡淡的天藍色,掛著瑪麗蓮夢露的超大幅黑白照片,她一頭微卷的長髮,身穿一條白色雪紡綢的禮服,雙唇很SEXY的略微張開。排成一行的木質相框。精緻的洛可可式燭台。顏色眩目的陶罐,插著康乃馨和滿天星。奶白色的檯燈下是玻璃缸,一條碩大的獅子頭金魚在水草中穿梭。天花板斜排著一排大燈籠,皺褶燈罩是國畫渲染,紅的,黃的,綠的,藍的,紫的,白的,灰的。檀香木的摺疊屏風。走廊的壁台上放著密密麻麻的瓷器。牆櫃從上到下堆滿各種唱片和影碟。
書房掛著幾幅山水畫,五年前去北京,在大觀園裡買的。是不知名的二,三流的畫家創作的,但筆墨流暢,畫工精湛,不遜色於名家,於是買下來。也許十年,二十年,五十年後升值萬倍,變成絕世佳作。漆成酒紅色的仿唐書桌和椅子,上面紋理清晰可見,光滑如卵。花架上是君子蘭,垂吊著潔白的小花。黃銅的三腳香爐氤氳繚繞。
床頭的閣板上放著各種平時喜歡的小東西,memobook,電話,書籍,童年的照片,小型的望遠鏡,佛像,小盆栽,香水,熏衣草,蠟燭,乾花,數位相機,隨身聽``````印花麻布簾將浴室隔開,梳妝檯上放有香味的沐浴鹽。每周會有兩個鐘點工來幫我清理房子,跟其他的單身漢比較我的房子還算是整潔。
還有一個鐘頭,文約我在「808」見面。打開衣帽間,挑了一件黑色的三骨褲,白色的細帶背心,套上一件卡其色的短袖。我不喜歡顏色太過鮮艷,款式太過嬉皮的衣服。畢竟我也不小了,今天是我三十四歲的生日。沒有慶祝,沒有蛋糕,沒有賀卡,沒有禮物,也沒有人知道。四年來的生日都是如此。最後度過的那個生日是在醫院,熙病得很重,但堅持要護士給我買了個蛋糕。
就在那個晚上,他永遠也沒有醒過來。十點四十七分。我的表永遠停在那一刻,十點四十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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