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結過婚,但自從認識了自己以後,我義無反顧地選擇了離婚。如果說我害了她人,但首先是社會上某些無知的人害了我。從小到大,哪裡可以尋找到丁點兒的同性知識,就這樣被另一個世界的人生「哲理」強加在自己格格不入的同性世界裡,心不甘,情不願地墜入在傳統婚姻的圍城裡。我覺得離婚是件高興的事,也沒有多想因為傷害了別人而自責。一個自己心裡沒有太陽的人,哪還能伸出溫暖的手去疼惜她人。

有時,真恨這個社會,好像從小進行男女之愛的教育,就可把人們統統培養成異性戀,而從小杜絕同性愛戀的信息就可以杜絕同性戀的產生,深受其害呀!大自然的造就豈能以世人的主觀意願而改變?應該說,同性戀是異性戀的產物,它隨異性戀的產生而產生,有異性戀的存在就必然會有同性戀的存在,而二者是不能轉變的。我支持同志不要結婚的說法,但這不包括雙性戀。

至於不結婚將來一個人孤獨和不能延續香火的問題,我覺得大不必多想。其一,老來孤獨的人世上不勝枚舉,誰也無法預知今後的事。世上有許多所謂白頭皆老、互相照應的夫妻,卻因為絕大多數不能同日而死,誰能斷定他們老了不會孤獨呢?一個同志老了就一定會孤獨嗎?答案也不盡然。關鍵是,我們大家要按自己的特點去生活,在不傷害他人、低調地維護著自己的真愛的同時,勇敢地、踏踏實實地去面對生活,尋找到適合自己生存的路子。我想,照樣也可以遠離孤獨。恨只恨,人心不一,魚龍混雜,缺少自尊。

其二,我覺得整個世界上的人都出自同一路祖先,只是由於生活環境的不同而在進化過程中有了大同小異。宗教無非是「人以群分」的一個符號,大自然給同一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當一個人生命結束的時候,那些子孫滿堂和無子無女的人也就平等了,因為誰也無法起死回生來觀望身後的事,無法從中體會到榮耀和恥辱,更無法保證有孝子孝女的人就會子孫萬代?隨著時間的流逝,一切都會消失在歷史的長河裡,,回歸大自然。為何不好好地珍惜自己這唯一的一次生命,為何不為自己在生命終結的時候能夠說上一句:「我對得起此生」而在逆境中奮然拼搏呢?

我同樣理解不了娘娘腔的生活樂趣,也無法理解男同志間套用異性戀世界特定的詞句,我沒有指責他人的權力,但我可以在自己的感情世界裡將它們清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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