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kiki 18歲開始出來做.. 個個客都話我樣好似"樂瞳"

我就來結婚咗, 然而我嘅好好先生, 係我出來做時認識嘅.

我是一個ptgf女孩, 18歲開始出來做, 已經是兩年前的事了.

在很多人心目中, 做援交的都是貪錢港女, 搵ptgf的等如去滾/咸濕.

我本是一個寡言愛笑的平凡女生, 樣子ok. 大家都說我的外貌很像"樂瞳".

我不愛名牌, 身上穿的裙也只是數十元. 曾經拍過一次拖, 他是一位運動型的男生.

他是很花心的, 我很保護自己, 不肯和他發生性關係, 所以最後他離開我.

中五畢業後, 媽媽比四萬多元供我讀副學士, 本來我是好好的讀. 但是我把錢借了比我最好的朋友.

這朋友說有很重要的事急需錢, 好快就可以還比我.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鐘意佢既程度, 多過以前男朋友.

可是借給她後原來她去做ENG(Education X Group), 一份要比錢既工作, 把錢都敗光...

幾萬蚊, 我平時好慳唔敢洗錢, 唱k一年都係去一兩次, 一下子被人敗光了, 我很難過.

我的家是單親家庭, 媽媽一人把我和哥哥,弟弟, 妹妹養大. 我不敢告訴媽媽沒錢交學費, 覺得對唔住屋企, 於是我去了借財務公司, 仲要借唔足. 然後我著急搵工作, 因為這朋友, 因為ENG, 我終於走上這條路...

PTGF

我第一次, 是做ptgf, 第一個客人算是俊朗, 廿多歲, 他有女朋友, 因為想要新鮮感, 所以才找ptgf.

佢對我算很有禮貌, 看了戲, 吃了晚飯, 然後他要求上房, 我拒絕了

第二次, 他msn沒有頭像, 出到來竟是個四十歲的肥大叔, 他在街上眾目睽睽下不斷抽我水, 搭博頭, 攬腰, 強吻.

在街上很多人看見, 我捱不下去, 還未收錢就逃了, 回家後大哭一場.

開學的日子快到, 然而錢還是未夠, 搵ptgf的人很少.

待續。。。

MK文化,即旺角(Mong Kok)文化,為香港地道用語,以指明其獨特的社區文化。由於旺角是香港主要售賣潮流物品的集中地,亦有很多針對年青人的娛樂場所,包括卡拉OK、格仔店和戲院等等,該處逐漸成為很多追求潮流的年青人結集及約會的勝地。其中瓊華中心和潮流特區被認為是MK文化的發源地[1]。

MK人則是指向在旺角地區出沒的部份年青人,但是不一定指向居住於旺角的青少年。一般而言,男性被俗稱為MK仔,女性被俗稱為MK妹

2007年起,又出現了一個新的詞彙──潮童,指向一些特別崇尚名牌或者喜歡穿著特殊服飾的MK人。 在性格方面,與他們不熟悉的人會覺得他們冷酷,關係友好的人會覺得他們瘋狂。 [2]。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4/node1073273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