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今天你走運了!房地產大師艾爾文,要教你如何靠房產把錢變大變多!!

chin ch ...| 2015-06-25| 檢舉

理財最快樂的事情,就是我在努力工作時,錢也正幫我工作,收入不會讓你致富,儲蓄與投資才會!

艾爾文就是靠著鑽研理財書籍、從經驗中學投資,28歲存到100萬元,29歲離開職場,專職投資。現在的平均年報酬率為定存10倍以上。

有了第一桶金之後,如何「把錢變大」?史蒂芬森提出一項「35∕35∕35原則」,可作為大方向參考。他自己就是靠著這項黃金法則來分配資產,打破「想害一個人變窮,就慫恿他去辦雜誌」的刻板印象,用寫文章賺來的薪水錢滾錢,過著有夢、有房、有錢又有閒的生活。

第 一個35,是「35歲前買房」。也許你有很多理由租房子,但我認為買房是累積財富的第一步,史蒂芬森指出,隨著通貨膨脹或利率爬升,房租永遠只會往上 漲。把錢壓在房子上雖然有很多缺點,卻是對抗未來通貨膨脹的好賭注。他說明:35歲前,你要勉強湊出足夠的錢買一間房子,即使這間房通常不是你的完美夢 幻屋。再給自己25年的時間,在60歲時還完房貸。

第二個35,是房屋成本不要超過凈收入的35%。史蒂芬森強調,如果真的沒有足夠收入付貸款,就不要執著於買房。一旦總房屋貸款成本(包括利息與本金)超過稅後凈收入的35%,就沒有剩餘資金做其他投資,而且連基本生活開銷都有問題,很容易走向借錢負債。

最 後一個35,是退休前,把總財富的35%放在房地產上,投資的最後目標應該是:退休時,房地產不超過總財富的35%;剩餘財富的35~45%放在長期 的年金投資計劃上,20~30%放在另一個組合,包括現金和其他類別資產,例如藝術品、郵票、甚至是奇怪又少見的金幣!

房地產不應被視為財富收入,而是一種資產的種類;在擁有房產長期對抗通膨威脅的同時「要有很多不同的資產種類。他強調:如果把房子當成唯一的財富來源,可是一點都不聰明!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3/node414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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