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用住宅地價稅只限一處?這裡有稅捐處沒告訴你的,沒辦地價稅差5倍
大家都知道申請地價稅為自用住宅,稅率為千分之十,必須依照下述條件申請:
1.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要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地上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
3.地上房屋必須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4.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公畝;也就是說符合自用住宅的都市土地面積最多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最多約211.75坪。
5.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只限一處。
以上條件相信一般民眾都該知曉的
但自用住宅地價稅只限一處嗎?其實稅捐處沒清楚告訴你
請仔細看第5點就可突破「一處」的限制:
條文中雖然規定你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的自用住宅只限一處,但如果您擁有二處以上的自用住宅時,則可一處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來設籍,第二、三、四處分別以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已成年的子女(A.B.C…)、等其中任何一個人去辦理戶籍登記,在都符合其他條件,例如無出租營業、未超過總面積上限等的情形下,那恭喜您可以不受一處的限制,全部都可以適用千分之十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以上提醒一般芸芸眾生,如您為房地產同業沒聽過那如何跟同業競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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