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苦苦找了23天才發現孩子屍體,周至警方初步排除他殺可能
一當事孩子稱,男孩溺水後,他們曾救援但沒成功,因害怕決定隱瞞,後將男孩的自行車和拖鞋沉入水底,衣服也扔進水坑
喜歡的作文書還擺在桌子上;偶像是張傑,喜歡聽那首《逆戰》,媽媽答應等條件允許了,帶他去看演唱會……但是,隨著他失蹤23天、在那片死水裡被發現遺體之後,這一切永遠都無法繼續了。
水坑裡先發現自行車接著發現屍體
7月15日下午1時許,周至縣二曲鎮渭旗村12歲的男孩康康騎著自行車出門,到了晚上還沒回家。這可急壞了家人,連夜尋找無果後,其父王新苗到周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了案。在警方調查的同時,家屬發動幾乎所有的親朋好友尋找,周至、咸陽、西安,能想到的地方几乎都想到了,可就是沒有康康的任何消息。期間,家屬還向康康在村裡的玩伴們打聽,但大家都說沒有看到過他。
家屬一直沒有放棄。8月7日清晨,王新苗和愛人李斌霞繼續分頭尋找康康。李斌霞的目的地是縣城的大小網吧,王新苗則沿著渭河尋找。
8月7日上午9時許,王新苗在距離村子約2公里的渭河老橋西側200米遠的一個大水坑裡,見到了康康離家那天所騎的自行車。
「在水坑的西北角,自行車向東倒在水裡,後車輪翹出了水面。」王新苗說,這可能是挖沙留下的水坑,有一兩年的時間了,整個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康康失蹤後,這個地方他此前也尋找過多次,只是因為當時的水比較深,並未看到異常。最近幾天,有人將水抽了一部分,水淺了一些,車子露了出來。
王新苗將此情況告知派出所後,民警很快趕到現場,在打撈自行車的過程中,家屬發現了自行車上的異常。「自行車前後輪的氣樁都被破壞了,輪胎沒有氣。最重要的是,兩個輪胎上都壓著石頭。」王新苗說。
尋找在繼續,最後在發現自行車的水域東北方向約10米處,家屬撥開水草,發現了一具高度腐爛的屍體,而且頭部和軀幹分離。
王新苗還在水裡找到了康康失蹤當日穿的一雙藍色拖鞋,再結合屍體上的一些特徵,家屬基本上確定,這就是康康。仔細查看時,家屬看到孩子有十幾顆牙齒不見了。
心中支撐了23天的信念瞬間垮掉了,王新苗夫妻頓時覺得天塌了。
警方初步調查為溺亡還將進行屍檢
8月7日當天,王新苗還向警方提供了一個重要的信息:7月15日,康康失蹤當日下午,和同村組的4名男孩一起騎車出去玩水了。王新苗說,這一信息在康康失蹤後,他也曾聽人說過,可是,他向4名男孩詢問了多次,但得到的答案都是,「他們4人當日下午一起去沙河釣魚了,康康沒去。」
昨日,周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相關負責人說,接到這一信息後,警方立即對4名男孩進行傳喚調查。4名男孩包括16歲的張某、15歲的霍某、12歲的朱某和11歲的王某。
警方了解到,康康玩水時溺水,孩子們救援未果,因為害怕,就一起將康康的自行車和拖鞋壓上石頭沉入水底,並商議回去後對誰都不說。
警方初步調查是溺亡,排除了他殺的可能性,但已向西安市公安局進行了彙報,市局的法醫將對康康進行屍檢,警方還會對此事做進一步的調查,如果構成刑事案件,會立案調查。若屬於意外,康康的家屬可通過法院起訴或通過相關部門的協調要求其他4名孩子的家屬進行民事賠償。
針對警方的初步調查結果,康康的家屬並不完全認可,他們說,康康嘴裡的十多顆牙齒不見了,這是怎麼回事,會不會是被打掉的?對此,警方回應稱,這些需要進一步屍檢。
媽媽答應的演唱會他再也沒法看了
直到昨日,王新苗和李斌霞夫婦還不願意相信,他們的兒子康康,已經離他們而去了。康康是他們的大兒子,小兒子今年2歲多,出了這事情之後,小兒子暫時讓親戚幫忙照看。
華商報記者了解到,康康6年級剛畢業,他的QQ名是「兄弟抱一下」,頭像是個笑臉。昨日中午,李斌霞上到家裡的二樓,康康的臥室還保持著他在時的模樣。康康的小書桌上面堆滿了書,李斌霞拿出康康的書包說,以前給他買的書包老壞,去年花60元買了個新的,康康背到學校去同學們都說很酷,「孩子很愛看作文書,最喜歡的明星是張傑,愛聽他的那首《逆戰》,他還曾說,想去看張傑的演唱會,我答應他說,等媽賺錢了,一定帶他去,他很高興。」
李斌霞哭著說:「現在,我把錢都借下了,康康,我能帶你去看演唱會了,你人呢?」
康康溺水後 他們救了七八分鐘
救援無果他們害怕極了,商議後決定隱瞞真相 後來4人還一起玩過幾次,誰都沒再提這事
7月15日事發當日,究竟發生了什麼?和康康一起去玩水的4名男孩會有什麼說法?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依次對這4名男孩進行了走訪。
16歲的張某家的門鎖著,朱某(12歲)和王某(11歲)的姐姐都說,在康康的屍體被找到之前,她們的弟弟什麼都沒給家人說。15歲的霍某在家,他敘述了事件的整個過程。
霍某說,當日下午1時許,他們5個男孩相約一起去水坑裡玩水,儘管偏僻,可這個地方他們以前曾去釣過魚。他們在淺水區用水草圍了個圈,有孩子說,圈裡的水深為1米多,只要在圈裡玩就沒事。而圈外面,水深可能有1米到2米。
期間,康康的頭被一個男孩壓在水裡,他被水嗆到了,然後上岸去休息了一下,恢復好了後又下水玩耍。「康康和我一起在淺水區和深水區的交界處玩耍的時候,不知道怎麼回事,他突然滑了一下,拉住我的胳膊就往下沉。我也被水嗆了,呼吸很困難。」霍某說,其他人認為他們在玩,就沒在意。
霍某說,幾秒鐘之後,康康拉住他的手突然鬆開,並沉入了水面以下。看到這一情況後,另一個小夥伴王某憋住氣去水底救援,但摸不到康康。其他人嘗試營救,還是沒找到。期間,他們看到不遠處有一名會游泳的男子,向其求救,可是對方沒聽見,沒有過來。
大家上岸後,將衣服挽成繩子,互相拉著下水營救,可怎麼都找不到康康。七八分鐘之後,他們放棄了救援。
4個人害怕極了,在商量了大約1分鐘之後,他們達成了一致,決定將這件事情瞞住。這時候,有人提議說,把康康的自行車和拖鞋沉入水底,這樣,家屬就不會發現了。於是,他們一起在康康的自行車和拖鞋上壓上石頭,沉入了水底,將康康的衣服也扔進了水坑裡。
他們還約好,要是誰問了,就說他們4人當日一起去沙河釣魚了,沒見到康康。回村後,康康的家屬多次詢問4人,但他們都堅守約定,誰都沒說出真相,直到康康的屍體被發現……
霍某說,事發後的幾天,他不敢出去玩,老想著這件事,可隨後就不再想了,後來4人還一起玩過幾次,但誰都沒再提這事。
>>心理專家
應教育孩子們尊重生命
陝西陽光心理研究所副所長鬍寶華說,如果此事被最終認定為意外溺亡,那麼4名孩子在同伴溺亡之後,選擇了隱瞞真相,作為孩子,他們心裡的害怕可以理解,但仍可以從中看出他們對生命的漠視,「他們應該第一時間報警或通知家屬進行救援,而不是離開。」
胡寶華說,現在看來,4名孩子不到位的處理方式有點殘忍,學校和家庭應該在關注孩子們學習成績的同時,加強對孩子在生命方面的教育,告知孩子如何面對生活中的突發事件,如何關愛親人、朋友和小夥伴。另外,他們的監護人也要以身作則,告知孩子要呵護和尊重生命。不然,隨著年齡的增長,這件事情還會在孩子的心中形成陰影。
>>律師說法
4孩子家長應進行民事賠償
陝西高瑾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瑾說,如果排除他殺的話,首先肯定不能對孩子們的救援不力進行追究。因為4名孩子沒有將真實的情況告知家長和警方,錯失了最佳的救援時間,那麼,康康的家屬可以追究4名孩子監護人的民事賠償責任,4名孩子未成年,所以這個民事賠償責任比較輕,需根據4個孩子的情況進行分擔。
另外,高瑾認為,對於5名未成年人來講,去玩水的時候,都沒有監護人陪伴,所以各自的監護人應該吸取教訓,保護好孩子,盡好監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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