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聞:中國歷史上人吃人真實史

miaolee| 2015-07-13| 檢舉

奇聞:中國歷史上人吃人真實史

最新一則報道稱,一名從土耳其移民到英國的烤肉店老闆,因為網戀竟狠心將自己的妻子殺死,並將妻子屍體做成烤肉招待客人。此事發生在2007年1月15日,老闆將妻子殺死後,花費10分鐘的時間將屍體做了處理,放入家中廚房的冰箱裡。當晚,邀請了數名朋友來家中作客,在看完一盤家庭錄像後,老闆將妻子的屍體肢解,在廚房裡將屍塊放進烤箱,做成土耳其烤肉端上餐桌。不知情的客人們甚至稱讚味道鮮美。

另據網友透露,有一起真實的案件發生在河北廊坊,目前這起案件已經到了起訴階段,但是沒有向媒體公開,因為案件的性質非常惡劣。經過是這樣的,犯罪嫌疑人(本村第二惡霸)是個二婚,有一個兒子(前妻生的)早就進了監獄。有一天他發現老婆正和本村第一惡霸偷情,他就說你待著,我走;第一惡霸說是你家,還是我走。可是過了好多天,他的妻子不見了,就有人報警了。原來他把妻子給煮了,肉給吃了,心肝肺送給鄰居喂狗了。警方問他人肉什麼味道啊?他說像牛肉一樣的味道。

這裡,就來聊聊歷史上發生的吃人肉事件——

我曾在前面的博文(見《中國盜墓史上六宗罕見「辱屍」事件》一文)中談過軍士分食人肉乾一事。那是前人筆記里的記述,尖似的還有——

圖:兇殘的鱷魚,嘴裡含著獸醫的手(2007法新社最佳照片)

在唐人張鷟(音zhuó)在《朝野僉(音qiān)載》也有這樣的記述,「武后(武則天)時,杭州臨安尉薛震,好食人肉。有債主及奴詣臨安,止於客舍,飲之醉,並殺之,水銀和煎,併骨銷盡。後又欲食其婦,婦知之,躍牆而遁,以告縣令。令詰之,具得其情,申州錄事奏,奉搬杖一百而死。

同為唐人的段成式著有《酉陽雜俎(音zǔ)》,書中也提及了「食人」:李廓在穎州,獲火光賊七人。前後殺人,必食其肉。獄具,廓問食肉之故。其首言:某教於巨盜,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魘(音yǎn)不寤者。

宋人趙與時在《賓退錄》記述:本朝王繼勛,孝明皇后母弟。太祖時,屢以罪貶。後以右監門衛率府副率,分司西京。殘暴愈甚,強市民間子女,以備給使,小不如意,即殺而食之。太宗即位,會有訴者,暫於洛陽。又知欽州林千之,坐食人肉削籍隸海南。

圖:幽默創意,食人峰的嘴巴

上述「人吃人」故事在《南村輟耕錄》中多有反映。食人肉描寫,最著名的當在施耐庵筆下,《水滸傳》第二十六回「母夜叉孟州道賣人肉,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說的是中國古典文學中的著名女士孫二娘賣「人肉包子」的事情——

二娘去灶上取了一籠饅頭放在桌子上。武松便問她:「洒家,這饅頭是人肉的,是狗肉的?」那婦人嘻嘻笑道:「客官,休要取笑。清平世界,蕩蕩乾坤,那裡有人肉的饅頭,狗肉的滋味。我家饅頭積祖是黃牛的。」武松道:「我從來走江湖上,多聽得人說道: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裡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武松怎麼想起說這話的?源於當時有人肉包子事情發生,另外還因為他在包子的肉餡中發現了陰毛樣的東西,這才起了疑心。

圖:猩猩嚇人,卻不害人

實際上,在中國歷史上,真實的「食人肉」現象並不鮮見,非一起兩起。據說,隋末的諸葛昂、高瓚兩個人就嗜食人肉。諸葛昂請高瓚,逮來雙胞胎小孩殺掉,做成「雙子宴」,一起享用;諸葛昂回請時則把自己的愛妾蒸熟給高瓚吃。

《新五代史·萇從簡雜傳》(卷47)記載,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食。許州富人有玉帶,欲之而不可得,遣二卒夜入其家,殺而取之。卒夜逾垣,隱木間,見其夫婦相待如賓,二卒嘆曰: 「吾公欲奪其寶,而害斯人,吾必不免。」因躍出而告之,使其速以帶獻,遂逾垣而去,不知其所之。萇(音cháng)從簡出身於屠夫世家,祖上是靠殺羊為生,難怪其殘忍。

《新五代史·趙思綰(音wǎn)雜傳》(卷53)記載,隱帝遣郭威西督諸將兵,先圍守貞於河中。居數月,思綰城中食盡,殺人而食,每犒宴,殺人數百,庖宰一如羊豕。思綰取其膽以酒吞之,語其下曰:「食膽至千,則勇無敵矣!」

在民間,為了度饑荒,還有互相交換孩子、老婆食用的記錄。

明末,由於饑荒嚴重,民間食人現象不時有發生,史書上有詳細記載。《明史·五行志三》(卷35)稱, 「崇禎元年,陝西飢,延、鞏民相聚為盜。二年,山西、陝西飢。五年,淮、揚諸府飢,流殍載道。六年,陝西、山西大飢。淮、揚洊飢,有夫妻雉經於樹及投河者。鹽城教官王明佐至自縊於官署。七年,京師飢,御史龔廷獻繪《饑民圖》以進。太原大飢,人相食。九年,南陽大飢,有母烹其女者。江西亦飢。十年,浙江大飢,父子、兄弟、夫妻相食。十二年,兩畿、山東、山西、陝西、江西飢。河南大飢,人相食,盧氏、嵩、伊陽三縣尤甚。」

但這些食人現象,不論是文學作品中孫二娘賣「人肉包子」,還是《明史》所記的「人相食」,都還不是極致。最厲害的是,把已腐爛變質的屍體從墓中盜出來食用,這也算是盜墓史上的奇聞。

圖:可怕的人——食人的魔鬼?

《明史·五行志三》(卷35)在記述崇禎十三年時的饑荒情況時,有如下文字,「北畿、山東、河南、陝西、山西、浙江、三吳皆飢。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發瘞胔以食。」「瘞」,音讀yì,是埋葬到地下,「胔」,音讀zì,是腐爛變質的肉;已腐爛變質的人屍肉都要盜出來吃,可見當時饑荒的嚴重程度,這可能是中國盜墓史上的一種特例吧,是飢餓給逼出來的。

《南村輟耕錄》引用了《盧氏雜說》的記述:唐張如為節鎮,頻吃人肉,及除統軍到京,班中有人問曰:「聞尚書在鎮好人肉,虛實。」笑曰:「人肉腥而且韌,爭堪吃?」是啊,人肉怎麼吃法?除了孫二娘做成包子外,據說還真很有講究。

《南村輟耕錄》是元人陶宗儀所撰,所記多是歷史瑣聞筆記,以元代為主,或是陶宗儀親見所聞,或是摘抄前人史料,作考證辨偽,史料豐富。關於人肉的吃法,在此書卷里有過記述——

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乘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刲(音kuī,宰殺)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則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兩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曰「想肉」,以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除了吃法、製作有講究外,肉源也有上下之分:「想肉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

因為人肉有等級之分,因而不同性別和年齡的人在食家眼裡有不同的稱唿。宋人莊綽《雞肋編》有這樣的說法:自靖康丙午歲,金狄亂華,盜賊之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全軀暴以為臘。登州范溫,率忠義之人,泛海到錢唐。有持至行在猶爭者,老瘦男子,庾詞謂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之不美羹。小兒唿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

吃人肉比盜墓更違人倫,所以陶宗儀大發感慨,奉勸人類要善愛自身——「嗟夫!食人之肉,人亦食其肉。此兵革間之流慘耳。君子所不願聞者,其薛震輩,當天下宴安之日,而又身為顯宦,豈無珍羞美膳,足以厭其口腹?顧乃喜啖人肉,是雖人類而無人性者矣。終至於誅斬鼠逐而後已,天之報施,不亦宜乎。」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1/node44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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