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新加坡的政策規定,超過10年車齡的進口名車或無法在新加坡更新汽車准證,而就有商家看準這個商機,把這些報廢的車子進口至馬來西亞再售賣。這些新加坡報廢的車子往往只售賣5千至5萬,其中包括名車等,所以引起很多大馬民眾的青睞。
但購買這些購買新加坡「報廢車」(新加坡桶車,Singapore Scrap Car)的民眾注意了,大馬反貪污委員會和陸路交通局將6月開始和各家保險公司進行系統連線,禁止這些報廢車輛更新路稅。
同時,陸路交通局也將在8月1日推出新的汽車入口准證(VEP),嚴厲管制從鄰國入口的「報廢車」。陸路交通局將會提升整個系統,將陸路交通局和國內各保險公司的系統連線,讓已報廢的車輛無法進行註冊。同時,也將會修改標準作業程序,強制規定保險公司必須為報廢車輛進行登記。如此一來,購買『報廢車』的車主將無法更新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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