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變態婚俗:拜堂前先驗證是否處女 奇葩婚俗盤點:清代的變態婚俗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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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人俞樾《右台仙館筆記》卷三講到直隸永平府婚俗,女子出嫁之日,其家往往要派人到夫家打探消息,如果次日一早,夫家鼓樂喧天,賓客雜至,則大喜。否則「女家為之喪氣」。何以如此?原來,當地風俗,新婚之夜,要查看新娘是不是處女,如果是,婚禮一切照常進行。否則,夫家動靜杳然,新娘是不是為夫家所接受,女家不敢爭,悉聽夫家處置。

2.一次,有王姓人家嫁女於李姓,李家以新娘相貌不好,很不滿意。新婚次日,藉口女子不是處女,不舉樂,叫媒人把女子送回了娘家。這女子從小失去了母親,與哥嫂同住,嫂子知道女子肯定不曾與男子有過肌膚之親,悄悄問明女子新婚之夜的情況,原來新郎並未與之同房。嫂子說,如此,怎麼證明我們家小姑不貞呢?於是把此事告到了縣裡,縣官派人驗證,這女孩果然還是處女。於是判令李家鼓樂齊奏,把女子迎回家中,保全了這樁婚事。紀曉嵐《槐西雜誌三》講了這麼一件事:無錫地區有個焦氏女子,已聘於人,有人看上了她,想要娶她為妾,於是到聘她的夫婿家散布流言,說她不貞,在外面有相好的了。婿家於是提出毀婚,焦氏之父就告到了官府。無奈散布流言的人布了局,不僅有證人,而且有承認與女子相好的「姦夫」。焦氏見事急,請鄰家老嫗把她帶到婿家,面見了未過門的婆婆。焦氏說,與其見官,在官媒面前出醜,不如就在您面前出醜吧。女子貞與不貞可以請您親自來驗證,於是關門脫衣,請婆婆親驗。果然,這女子還是處女,案子不審即明。

這個故事今人看來或許有些奇怪,實際上它卻是清代極普通的風俗,不獨永平府與無錫,全國漢族地區普遍存在。那時人們倡導女子貞潔,要求女子婚前一定是處女,否則就是天大的醜聞,男方家族不僅可以不接受新娘,還可以索還聘禮,要求女方家族賠償結婚花銷及所有損失。
為什麼中國人有如此嚴格的處女要求,並形成這樣的社會風俗呢?這一切源於中國農業社會中對女子的貞潔的要求。漢族先民很早就進入了定居農業
產方式中了,在社會分工中,女性被排斥到輔助性勞動中,女性身份也由此轉變為從屬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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