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沒有戶籍、台菲混血的孩子蔣沛倫,5歲時被雙親拋棄,18歲領身分證,沒讀過一天書,去年被警察攔查,才發現自己被通緝逃避兵役,本月底即將入伍,他擔心自己入伍後,工作收入中斷, 好不容易找到安身的處所,可能因為繳不起房租又得流離失所。
今年23歲的蔣沛倫,他的父親是逃逸菲勞,媽媽是台灣女子,因為身分違法一直沒未他報戶口,5歲時他的媽媽突然離家,12歲時爸爸被遣返菲國,期間未領任何補助,四處打零工,直到18歲在鄰居幫助下,領到身分證。
蔣沛倫說,他戶籍地在桃園,目前住宜蘭,並在當地牛排館工作,日前發現自己被通緝,被處以9萬多的罰金,用盡他原有少許存款,12月底即將入伍,他擔心因此失去工作,以當兵每月領的4、5千塊不足支應他的房租。
議員王浩宇表示,蔣沛倫12歲就曾經上過新聞媒體,當時他的身世就已經曝光,到18歲前,卻未有任何機關介入,給予社會補助,也未接受國民義務教育,讓他一個人在外四處流浪,寄發兵役通知時,蔣的戶籍還在父親離台前的住所,未收到兵單,才會被罰錢,他認為,國家未給他任何資源和教育,卻又讓他服兵役義務,實在不合理。
王浩宇提出,希望能讓蔣沛倫延後半年當兵,讓他有足夠時間儲蓄,穩定生計問題後再服兵役。
桃園市民政局長湯蕙禎表示,目前兵役相關法規,未找到可以讓蔣沛倫不用當兵或延後當兵的文書條件,會再請同仁詢問役政署是否有其它方式能幫助他,另外,也著手為他募款,為他籌措1年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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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沛倫5歲時被雙親拋棄,18歲領到身分證,期間未領補助、未上過學,今年準備入伍,他擔心可能失去工作,繳不起房租。圖/擷取自蔣沛倫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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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看到有些網路酸民叫他簽志願役,但問題是根據國防部的志願役士兵的規定,學歷必須是「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或國中畢業具特殊之體能、技能或專長」。(https://rdrc.mnd.gov.tw/rdrc/Recruit/A-left02a01.aspx)
蔣沛倫沒有受教育,也不符合志願役士兵的招募條件。政府的法規太死,對於這種特殊遭遇的人,應該要用專案處理,怎麼還是依法行政對他開罰九萬多元呢?父母親不負責任,國家也沒有積極處理,就會變成一個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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