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裹小腳傳統習俗,曾被稱為「畸形美」。為了讓女性走路時呈現婀娜多姿的模樣,在她們4到9歲、骨骼還未發育完全時,就以裹腳布緊緊地、用力地纏包女孩子的腳掌,過程極不人道、哀嚎聲四起內…
纏足之後,女孩子就擁有當時最美的三寸金蓮。但腳掌早已變形、疼痛、無知覺…於是,英國攝影師裘費洛爾Jo Farrell,決定用相機記錄最後一批纏足女性的雙腳。
裘費洛爾擅長透過攝影,紀錄消失中的傳統習俗。而這系列纏足攝影起因於一位大陸計程車司機,2005年,裘費洛爾在上海時,偶然搭到這位司機的車,而司機的奶奶剛好是纏過足的女性,因此,裘費洛爾決定著手記錄下這項文化。
裘費洛爾花費了近9年的時間,才在山東、雲南等地找到近50名纏過足的女性,其中只剩五位還包著裹腳巾,多數都已鬆開裹腳布了,但不幸的是,這五十位奶奶幾乎已無法行走…(這樣的陋習扼殺多少女孩的自由呀嗚嗚嗚)
各位想想,我們平常穿太小的鞋,就容易磨腳、破皮、疼痛,更何況這些女性的腳掌是硬生生被凹折成散角形狀、再塞進小小的蓮花鞋裡…據說,剛纏足的第一年,小女生會被要求不斷行走、讓腳趾骨頭碎裂…之後他們就不痛了,也沒有任何知覺了…(光用想的就好痛呀!!!!)
裘費洛爾曾說,這系列照片想傳達的是「希望、生存與勇氣」,因為纏足是女性當時唯一的出路,只要裹著腳走路,才能被尊重、被重視。
纏足女性實在好偉大!那樣的痛楚和不便實在難以想像…好險舊時代、不合時宜的制度都已過去,實在太太太慶幸自己出生在21世紀,我們不用裹小腳、委屈自己,也能和男性一樣,用平等的能力與知識提升自我價值
在中國古代,人們認為女人的腳是除了胸部、下體之外的第三「性器官」。不論男性還是女性,都認為小腳最美。雖然中國已經禁止裹腳100多年,但還有一些年齡較大的女性保有小腳。下面這名攝影師花費多年時間,在中國各地找到多名裹腳女性,為她們拍攝了珍貴的紀念照片。
1.蘇榮喜,山東省,2008年拍攝時75歲。因為她的腳裹得漂亮,形狀好,當時被認為是村裡最美的女人。年齡漸長發胖後,她的小腳無法支撐身軀,已經不能再走路了。她表示,在那個年代,不裹腳就無法嫁人,如果她想要將裹腳布解開,她的奶奶就會切掉她腳趾上的一層皮膚來懲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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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朴惠英,雲南省,2011年拍攝時76歲。她7歲時裹腳,12歲時放棄。放棄裹腳也很痛,因為她必須重新學習用已經壞死的腳趾站立、走路。
3.趙華紅,山東省,2010年拍攝時83歲。她15歲時裹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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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司殷之,2011年拍攝時90歲。她的腳是所有裹腳女性中最畸形的,看上去已經不是腳的形狀,更像是鞋子。她從來沒有鬆開裹腳布,也不給別人看。
5.霍冠宇,山東省,2010年拍攝時89歲。6歲時她姐姐教她裹腳,直到2010年,她都沒有鬆開裹腳布。她最終願意鬆開,只是因為現在裹腳需要其他人幫助,而身邊沒有人能做好。
6.楊靜娥,山東省,2010年拍攝時87歲。5歲時,她的奶奶幫她裹腳。
7.張雲穎,山東省,2014年拍攝時103歲。
8.馬珍娥,山東省,2014年拍攝時96歲。她7歲時裹腳,當時哭得很厲害,爺爺在一邊說要不算了吧,但最終沒有阻止。30歲時她鬆開了裹腳布,因為那時候不這樣做的話會被罰款。
9.郭婷雨,山東省,2010年時83歲。她的媽媽不想讓她裹腳,15歲時她自己這樣做。之前她看過媽媽裹腳的過程,所以能夠做到。她說有的小腳趾都被踩斷了,最後還是沒有把腳的尺寸變小。
裹小腳這項習俗已經逐漸消失,隨著社會的發展,大部分裹腳的女性都放開了裹腳布,但還有一小部份人偷偷裹著。為了滿足社會的審美,那時的女性從六七歲開始就被迫裹腳,每次行走腳趾都會被身體的重量壓迫。這些小腳是那時女性生存狀況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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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1/node1348786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