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貓成癮?虐殺大橘子後 台大僑生陳皓楊再對街貓斑斑下毒手:殺貓最久只會關1年? 夯話題 大橘子,虐貓,台大
去年虐殺台北市溫州街街貓「大橘子」遭到檢方起訴的台大澳門僑生陳皓楊又再度犯案!
( 台大僑生涉嫌虐貓 疑活活掐死溫州街「大橘子」)
他被指控於本月2日擄走台北市文山區一間寵物餐廳-「動物誌」認養的街貓「斑斑」,
警方將陳皓楊約談到案釐清事實,他承認犯案,表示自己是因犯下「大橘子案」後壓力大無處宣洩,才決定再下毒手,令警方不敢相信。
(↑虐殺大橘子的監視器畫面)
(遭陳皓楊虐殺的大橘子)
本月2日動物誌發現斑斑失蹤,調閱監視器才發現疑似遭人擄走,4日向警方指認擄走貓咪的男子,就是去年年底虐殺台北市溫州街街貓「大橘子」的兇手、台大化工系澳門僑生陳皓楊。
警方約談陳皓楊到案,陳供稱自己是因為犯下「大橘子案」後受到社會撻伐,還被檢警依《動保法》起訴,覺得壓力過大無處宣洩,才會經由臉書,鎖定「斑斑」進行報復。
陳皓楊表示,當時自己換裝前往捕獲「斑斑」後,徒手一陣狂毆,直至斑斑失去生命跡象。
後續自己將「斑斑」放進單車置物籃,一路騎往位於公館的自來水園區,並將屍體扔入新店溪。
他表示,再次下毒手只為「解壓」。警方目前已經將他依法送辦。
(斑斑)
「大橘案」在去年底爆發,當時有不少人對台大祭出的「兩大兩小過」懲處非常不以為然,
也有許多動保人士希望司法體系能夠「速審速決」,避免陳皓揚逃回澳門,也避免更多流浪貓受害。
不過在「大橘案」開庭的前幾日,陳皓揚竟然又把文山區的流浪貓「斑斑」給擄走殺害,
而且犯案後竟然又說出和「大橘案」類似的藉口,「失手才殺死斑斑!」
對比他曾發表過要當「動保志工」的道歉聲明格外諷刺。
《動保法》第25條指出,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也就是說,根據《動保法》的罰則,陳皓揚殺貓最多只會被關1年,除非併科罰金的數目高到難以支付,不然1年內他便「沒事了」。各方人士都希望司法能夠重判!
律師呂秋遠也怒批:「他怎麼能這麼無視於臺灣司法?」,呂還酸道:「台大校方不知道是又覺得他受到驚嚇了。」,並表示:「你這個不叫做自首,你早就被鎖定,警方偵辦中,所以這是不能減刑的。」
台大主秘林達德今表示,陳皓揚雖然已達到畢業資格,但先前已被記兩大過兩小過,
現在只差一小過以上就會被退學,並坦承先前的輔導沒有效用。林達德表示,大橘子事件後,陳皓揚已接受心輔中心輔導,「沒有發現任何異狀,也有表現出悔意」,可是輔導並不是百分之百有效,而過沒多久又再次犯案,台大校方也坦承輔導效果並不好。
雖然陳皓揚已經修滿畢業學分,現在將會延後他拿到畢業證書的資格,
甚至有非常大的機會成為台大第一個符合畢業資格,卻在幾天前被退學的學生。
陳皓揚在台犯下虐殺大橘子後曾返回澳門,離奇的是,就在陳皓揚返回澳門的這段時間,澳門竟然也出現虐殺貓咪的恐怖事件,根據當地媒體《愛瞞日報》報導,年初澳門螺絲山3隻流浪貓「金妹」、「白白」和「冒牌」遭人凌虐死亡,根據動保團體調查並透過影像比對,一名與陳皓揚身形相仿的男子剛好都曾出入貓咪死亡地點
台灣志工黎小姐和香港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也到現場關心,最後線索竟指向陳皓揚,有許多目擊者都看到他曾出現在公園內玩貓。然而即使有線索,因為澳門並沒有動保法,所以無法追查。
「動物誌」寵物餐廳則在臉書專頁指出,「針對特定對象報仇、泄恨,斑斑不會因此回來,但是如果可以,希望每一個人試著去關心身邊的人,聆聽他、理解他,或許就不會有下一隻斑斑。」
他建議大家試著放下情緒、成見,去試試「另一個想法的可能性」,
「每個人都有那塊心是去『理解、原諒』,但一直以來這並不被當成一個選項。
現在我們想要告訴大家,這是一個選項,我們可以、也應該選擇讓這個大環境變成友善且互相尊重的。
我們相信有比起仇恨力量更大的什麼在那。」
「不論什麼情況,生命並不該是我們可以輕易剝奪的」,
期盼大眾可以對動物友善,不要再有類似的情形發生。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51/node1216109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