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入中國高層的大間諜終於被揪出了!轟動全世界

| 2016-10-22| 檢舉

國防大學金一南少將最近在演講中,罕有地談近年被外國情報機構收買,出賣情報的叛變案。這是中國軍方首次公開證實這些案件,部分案情更是首度披露。這幾天,官方媒體罕見曝光一批被查處的叛國者名單。

這些人不僅向西方出賣國家機密、軍事機密,竟然有人同時為五家情報部門工作,誰給錢給誰干。看了這份名單,小編也被震驚了!這些叛國者,讓西方對中國的底牌心如明鏡!讓國家在談判桌上無秘密可言!讓國家對外關係上無秘密可言!

國防大學金一南少將

就連國家某些尖端項目也處於無秘密可言狀態!自古以來,一切叛國者、賣國賊為國人所不容,為法律所不容!這種背叛祖國和同胞的千古罪人將永遠被釘在恥辱柱上,必遭萬世唾罵!

打入中國高層的大間諜終於被揪出了!轟動世界!

一、民航總局局長「沈圖」收受了麥道MD82項目的巨額回扣,力主運十下馬

美國《財富》後來披露,1979年在運十即將成功之際,美國麥道公司在某位國民黨高級將領之子、美籍華人張鎮中(現GC3國際創投管理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曾任香港衛視集團前任董事會主席、和麥道公司副總裁)的建議操縱之下。

通過中共高層,進而遊說最高決策者,同時遊說主管民機工業的三機部和民航,希望與中國合作生產麥道的MD82飛機。當時的中共中央委員、民航總局局長沈圖,就是張鎮中的重點突破對象。事後查明,經過「金元外交」,沈收受了麥道MD82項目的巨額回扣,力主運十下馬。

二、解放軍總後勤部軍械部部長劉連昆——中國建國以來最大的軍方間諜案

1996年李登輝拋出「兩國論」,引發台海危機時,李登輝透露大陸準備試射飛彈的消息,並指出飛彈是空包彈,彈頭部分僅為精準測試系統。後來李登輝在競選過程中,更不小心說出,「中共所有行動都在我們掌握中,大陸的飛彈是空包彈」,這才讓北京得知內部有了間諜。

1999年4月台灣間諜葉炳南在大陸被捕後,供出了兩條「大魚」,一位是劉連昆,另一位是解放軍總後勤部軍械部大校局長邵正忠。而劉連昆則是兩岸第一位擁有少將身份的間諜。

劉連昆案發前為解放軍總後勤部軍械部部長,少將軍銜,1992年成為台灣間諜時已退休,但成為台諜後即被封為國民黨軍隊少將。至1999年東窗事發被判處死刑。劉連昆同時在兩岸擁有少將身份達7年之久。劉連昆7年間向台灣提供大量重要情報。

三、現實版「潛伏」: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秘書長蔡小洪

2003年6月,內地有關部門在例行監聽時,意外地發現了一份中方絕密材料,當中包括國家領導人即將訪港的非常詳盡的行程、保安計劃及將要會晤的人物、發表講話的內容等。

中央有關部門隨後展開調查,大半年後發現蔡小洪有問題。蔡小洪涉嫌從事間諜活動已有較長時間,早已安排妻兒前往英國居住。2003年7月中旬,蔡小洪被秘密帶至北京,9月被正式免職。

蔡小洪曾是英國間諜,潛伏了10多年,廣州中院以向境外非法泄漏國家秘密罪一審判處蔡小洪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金一南說,上世紀80年代,中英關於香港問題談判時,中央長期懷疑有內鬼,「但一直查不出來,直到2003年才查出此人。」

蔡小洪八九年從軍方所屬的《解放軍報》調至新華社香港分社,至事發前已在港十四年之久,所擔任的職務完全可以收集機密文件,參與高層級的機密會議。這種被對手挖掘到核心部位的間諜案,可以說是大陸安全部門最大的失敗。

就是說北京對港政策的所有舉措,在英國人或者其他西方情報機構,是完全透明的,根本沒有任何機密可言。對蔡小洪造成的損失做出一個大致上的評估,則這宗案件的打擊和影響,遠遠超過台灣軍情局策反的共軍少將劉連昆案件的損失。

劉連昆提供的情報是局部的,但蔡小洪提供的卻是戰略性的、全局性的,甚至在某些重要的領域是摧毀性的。蔡小洪案,應為外派幹部管理敲起警鐘,特別是應對掌握國家機密的外派人員進行認真的教育整頓。

四、國家大使做外國間諜:中國外交部前駐韓國大使李濱

李濱畢業於北韓金日成大學,與金正日有私交,李濱常和金正日相聚以酒對飲,一次金正日去中國大使館找他喝酒,金正日喝紅酒,李濱喝白酒,兩人邊喝邊聊,長達5個鐘頭才散。當局對李濱被韓國收買極為惱火,但又不能對他判得太重。

「只能以經濟理由判他七年,因為講出去實在太難聽了,全世界,有哪一個國家的大使,做他國間諜的?」,李濱任駐韓大使時曾被韓國情報機關吸收,回國後提拔為朝鮮半島事務特使,繼續向韓提供情報,使我朝核六方會談屢屢居於被動。

但是為了國家面子,只能說他的經濟問題、同性戀問題,不能說叛國問題。韓國報紙報道稱李濱因泄密被捕,為其開脫,因為泄密指的是非故意泄露機密,與間諜有天壤之別。

五、「中國核掌門」的間諜路:中共中央委員、核工業集團黨組書記兼總經理康日新

2010年落馬的中共中央委員、中紀委委員、核工業集團黨組書記兼總經理康日新也涉及間諜案,康日新向外國出賣中國核材料情報,「康出問題後,中央非常緊張,要求徹底追查。

但最後,對外也只能說(康)是經濟問題,因為別的不好說。」當時有中國媒體指,康涉案金額高達18億元人民幣。金一南提到等於間接證實康靠出賣機密情報賺錢。

六、部隊也會出間諜:總政聯絡部駐日使館王慶簡大校和空軍雜誌社副社長賈世慶

王慶簡是解放軍情報部門出身的大校,上世紀80年代後期即以中國國際友好聯絡會成員身分負責對日工作,並於2001年為止的數年間,在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擔任一等秘書,和日本各界廣泛接觸與密切聯繫,後成為日本間諜。

他按照日本人的要求,定時打開窗子讓日本的遠程探測裝備進來,還在大使武官處安裝竊聽器。據了解,2006年秋天,他接受中國國家安全部門調查後,以涉嫌泄露軍事機密罪被起訴。

2007年春天,在非公開的軍事法庭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賈世慶因為沒有當上空軍軍訓部副部長產生不滿情緒,把情報做在晶片里,把晶片藏在肛門裡,一個月數次赴港交接情報。

七、最嚴重特工外逃案:中國國防部美洲大洋洲局前局長徐俊平

在中國副總理錢其琛赴美,以圖修好中美關係前夕,海外爆出驚人消息,中國軍方一位大校銜軍事戰略專家在去年十二月叛逃美國,使中國絕密的中美台軍事戰略政策底牌完全被對手美國摸清。

中美官方隨後都證實此消息屬實。叛將徐俊平為總參美大局局長。據北京方面的人說,徐俊平叛逃內幕很複雜,其嚴重性比海外報導的還要大。因為徐俊平真實身份是總參謀第二部(軍方情報部門)的高級特工。

其上司即是最近因牽連遠華走私案而判刑的總參二部部長姬勝德,徐俊平是軍方海外情報工作的一名核心人員,掌握中國海外情報網絡的大量機密,其叛逃有可能導致中國海外情報系統被美方破獲。海外已透露,由於徐俊平提供的情報,美國已知中國對美對台政策表面強硬,實則是虛張聲勢,因此對錢其琛此來刻意冷淡。

徐俊平常年陪同中國軍委領導出訪,對軍委最高官員非常熟悉,他帶去(給美國)的情況,不是中國飛彈有多少枚,精度有多少這類的技術情報,而是領導人的性格,決策習慣和決策方式。這是最核心的。

據了解,大校軍銜的徐俊平是2000年12月隨團出訪美國時留在美國,由於他掌握中國軍方對美機密,北京大為緊張,一度對軍情部門大調整。他是自1985年國家安全部處長俞強聲叛逃美國,導致潛伏在美國中央情報局30多年的中國特工金無怠被捕以來,最嚴重的一次特工外逃事件。

八、服務於五國情報部門:社科院院士陸建華

陸建華,中國最高層核心智囊之一。檢控方指控陸建華從2003年起通過程翔向國外投稿,其中十八篇涉及國家最高軍事機密。陸建華為美俄日韓台五家情報部門工作,還狂傲宣稱,「我穿的襯衣從來沒有一萬塊錢以下的」。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近日以泄漏國家機密,罪判處陸建華死刑。陸建華並無聘用律師辯護。

陸建華檔案:陸建華,1960年7月3日生於上海,82年復旦大學畢業,87年南開大學碩士,92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博士,並曾擔任該院的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1996年當選「北京市十大傑出青年」,1997-1998年掛職重慶市渝北區副區長。他多次赴外講學和進行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1990年獲第一屆世界青年社會學家論文競賽最高獎,長期以來從事青年問題、社會問題、社會發展和公共政策的研究,是中國社會形勢藍皮書的核心成員之一,參與國家一些部委重要課題研究,亦為北京青年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理事、中國環境文化研究會理事;曾做過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欄目的主持人、北京電視二台「讀書」節目的主持人,中央電視台「央視論壇」評論員等。

九、隱藏在中央15年的間諜:中國社保基金會辦公廳原主任佟達寧

佟達寧曾向台灣泄露國務院和中共中央文件,包括人民幣匯率調整等情報,「使台灣有所準備,避免了2,000億新台幣損失,他也獲得台灣方面的總統大獎。」這是繼九十年代解放軍少將劉連昆台諜案後,又一重大台諜案。其故事被拍成《佟達寧間諜竊密案》,作為保密教育宣導片。

佟達寧檔案:佟達寧,男,滿族,1950年9月生,遼寧省北鎮市人,大學文化,197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1月參加工作,1984年任國家體改委試點司、綜合司主任科員、副處長,1993年任試點司試點處處長,1998年任國務院體改辦秘書行政司副司長。

2001年6月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行政事務部副主任(副司級),2003年2月任社會保障基金會行政事務部主任(正司級),2003年10月任社保基金會辦公廳主任兼社保基金會機關黨委副書記。

2004年2月21日,佟因涉嫌間諜罪被羈押,同年3月26日被捕。經查實,佟於1990年至2004年2月間,接受台灣間諜組織代理人的指派,為台灣「軍情局」間諜組織搜集、提供國家秘密。佟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對經手的中共中央、國務院等部門下發的絕密、機密和秘密文件提供給台灣間諜組織,先後收受台灣間諜組織支付的報酬21萬餘美元。

2005年8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佟達寧犯間諜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佟不服,提出上訴。2005年11月3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06年3月23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2006年4月,全國社保基金會機關黨委全委會議作出開除佟達寧黨籍的決定,經徵求社保基金會黨組意見並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批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給予佟達寧開除黨籍處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44/node13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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