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表示,如議員有意忽略宣誓,已牴觸法律規定,必須離職。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誓言內容讀出疑似「支那」口音,政治及道德倫理
問題上均不可接受,認為青年新政需提出重申宣誓要求,否則政府有權決定其議員資格無效。另一資深大律師胡漢清則指青年新政應主動提出撤回誓言,方可再次宣誓。
游蕙禎
有媒體報道,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指,如果議員拒絕、或在行為上令立法會主席認為,他們有意或忽略宣誓,議員已牴觸法律規定,立法會主席有權決定議員是否有心忽略作出誓言,如果主席裁定他們違反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聲明條例》第廿一條的規定,議員就必須離職。
香港大公報報道
但所謂忽略作誓言,則有爭拗空間。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認為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時的行為,不僅在政治層面上不可接受,更涉及道德倫理問題。
湯家驊接受本報查詢時,被問到如下次誓言仍加入「支那」發音,會否被當宣誓無效,湯家驊指視乎監誓人,即立法會主席的判斷,監誓人有權決定宣誓者是否有正確讀出誓言,因而如口音不當、前後加入與誓言目的相反的口號、或作出手勢表明並非真誠宣誓等,監誓人有權相信宣誓人並非真心宣誓。
不過對於日前青政二人的「Hong Kong is not China」旗幟,他則認為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邏輯上可以說並非中國,即使他們高呼此句,可否被視為不擁護一國兩制,也有斟酌餘地。湯家驊又認為,如議員堅持自己已完成宣誓,未要求再次宣誓,特區政府有權判定議員忽略作出誓言,其資格無效,繼而舉行補選。
香港民眾抗議
另一資深大律師、《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則指,青年新政二人需先主動撤回其先前誓言,才可向秘書處申請再次作出誓言。
梁頌恆
他指因為上次誓言與誓言本身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容目的完全相違背,如不先撤回原先誓言,再作出另一誓言時或會涉及「發假誓」。胡漢清續指,假如他們不主動提出撤回言行,應該認定其自願放棄立法會議員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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